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县区动态 >> 山阳
【山阳】扎实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发布时间:2016-08-11   来源:山阳县纪委   作者:张瑶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县纪委高度重视,精心部署,狠抓学习,注重学深学透,注重学以致用,注重营造氛围,持续深入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为贯彻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  

注重学深学透。县纪委召开职工会,专题学习《问责条例》,逐字逐句、原汁原味地学习了《问责条例》,并对这13条条例逐条解读,进一步掌握了制定条例的目的和依据、指导思想、问责原则、问责主体和对象、责任划分、问责情形、问责方式、问责决定、问责执行、终身问责、授权规定、解释机关和施行日期和法规效力。使大家深刻认识到《问责条例》是运用制度促使干部职工尽职履责,是党中央加强从严治党工作的具体体现,是管党治党的又一大进步;是对不尽职者进行追究问责,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体现;使纪检监察机关对领导干部的不担当、不作为行为,有了问责处理的依据。

注重学以致用。县纪委举办“学法析案小讲堂”,回顾近年来查处的典型案例,结合《问责条例》以五类案例解读五大问责情形,有助于广大党员把自己摆进去,认清责任、守住底线、拧紧“发条”、勇于担当。风清则气正,气正则心齐,心齐则事成。问责条例将“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列入问责情形,表明了党中央坚定不移反对腐败的决心没有变,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的目标没有变。只有拿出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才能坚决扎实推进下去。  

注重营造氛围。按照“先学一步、学深学透、做好示范”的要求,县纪委加大对《问责条例》的学习宣传力度。将《问责条例》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必学内容,作为今后一段时间“廉政大讲堂”的主要内容,统筹安排推进;借助山阳县纪检监察网等媒体平台,及时刊发系列解读文章,报道各级各部门学习贯彻情况。同时,督促各级党组织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起来,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在全县大力营造学习贯彻落实《问责条例》的良好氛围。  

县纪委要求密切联系山阳县正风反腐新形势,密切联系纪律审查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对照《问责条例》,深挖细查、发现问题,不断释放有责必问、有问必严的强烈信号。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