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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四个着力”提升案件审理质量
发布时间:2017-03-08   来源:山阳县纪委   作者:张力

  山阳县纪委认真学习《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严格执行纪律审查工作程序,坚持“四个着力”,切实发挥审理谈话的教育疏导作用。    

一是着力保障被审查人的合法权利。审理谈话首先向被审查人告知应享有的知情权、申辩权、申请回避权等权利详细,充分听取被审查人的意见或申辩,使其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二是着力审核被审查人的违纪事实。对案件的事实、证据等内容进行进一步核实,排除疑证,确保违纪事实清楚真实、无出入。对每一个定案细节都让“证据先行”,使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三是着力解释被审查人违犯的党纪法规。向被审查人讲清楚所违犯的党纪法规,使其正确认识自己的错误,不断增强被审查人党纪法规意识,自觉遵守党纪犯规,真正让纪律和规矩入脑入心。    

四是着力做好被审查人思想政治工作。坚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在讲解党纪、法规的同时做好被审查人的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使被审查人深刻吸取教训,真心悔悟,同时卸下思想包袱,积极面对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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