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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落实“三项机制”强化五项举措 努力提高基层执纪能力
发布时间:2017-03-30   来源:山阳县纪委   作者:张力

 近年来,山阳县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三项机制”,更好激发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营造争先创优的好氛围,凝聚追赶超越的精气神,坚持从严执纪,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积极探索多种方式和途径,强化基层监督执纪力量,取得了显著成效。2016年度,全县18个镇办纪委共查办案件78件,办案数量连续4年正增长,纪律审查力度明显增强。     

一是深化“三转”,聚焦主责主业。明确提出镇办纪委书记、专职纪检干部专职从事纪检工作,不分管或从事纪检工作以外的其他业务,每半年、年终由县纪委常委带队对镇办纪委书记聚焦主责主业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专职专用、履职到位。     

二是整合力量,健全片区协作。树立全县“一盘棋”理念,整合基层执纪力量。健全完善片区协作机制,将16个乡镇、2个街道办划分为4个片区,每个片区分别由县纪委第一至第四纪检监察室联系并明确一名县纪委班子成员担任领导,集中力量开展问题线索排查,统筹办案。定期召开片区工作会议,学习交流优秀协作区的好经验、好做法,实现了全县范围内纪检监察工作的上下协同、一体推进、整体提升。    

三是教育培训,提升履职能力。一是专题讲座辅导学习,县纪委邀请业务标兵先后开展多次基层专题讲座,进一步提升基层纪检干部知规明纪、遵规守纪的认识;二是以案代训重点学习,通过轮岗交流、挂职锻炼、跟班学习等措施,抽调10余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到县纪委参与纪律审查和信访接待工作,使其尽快成为监督执纪的“行家里手”;三是搭建载体创新学,搭建微信平台,为纪检监察干部把党规党纪真正学到心里,用在实处,搭建了相互学习、交流互动、全面提高的学习平台。    

四是统筹协调,加强经费保障。2016年度,山阳县纪委向镇办纪委拨办案经费18万元,为基层开展纪律审查工作提供经费保障。自2015年以来,县纪委累计拨付办案经费32万元,大大提高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五是严督实考,确保取得实效。全面推行基层纪委办案工作月通报、季考评和半年、年终检查考核制度。年初定责,将基层纪委问题线索报送和案件查办情况纳入纪律审查绩效考核内容;逐月通报,对镇办纪委案件查办、重要文件制度落实等工作情况进行通报;每季考评,对问题线索报送和案件查办情况进行考核点评;半年述责,组织镇办纪委汇报执纪审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打算;年终评责,对各镇办完成情况进行量化打分,考评结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绩效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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