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四届市委第三轮巡察派出7个巡察组,分别于11月28日至30日集中进驻洛南县(延伸景村镇、巡检镇)、丹凤县(延伸铁峪铺镇、寺坪镇)、山阳县(延伸十里铺街道办、色河铺镇)、市民政局、市残疾人联合会、市体育局、市农业局、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市中心医院、市建筑勘察设计院等10个单位,开展为期1个月左右的巡察工作。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市委第一巡察组、第二巡察组、第三巡察组主要受理被巡察地区(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在落实“三项重点任务”工作中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市委第四巡察组、第五巡察组、第六巡察组、第七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落实“四个意识”不强、落实中省市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和工作中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与本次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组举报及联系方式公布如下,欢迎大家随时与巡察组联系。
中共商洛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