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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廉政教育师资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1-21   来源:网站原创     

各县(区)纪委、监察局,市直纪工委,市直各派驻纪检组、监察室 :
    为深入推进反腐倡廉教育工作,加强廉政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市纪委决定建立商洛市廉政教育师资库。现就师资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师资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对反腐倡廉形势任务有客观清醒的认识,遵守党的宣传纪律;  
    2、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注重学习掌握反腐倡廉建设理论、中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善于思考,分析能力和表达能力较强,有丰富的授课经验;  
    3、在反腐倡廉建设及相关领域(党建理论、政治学、法学、行政学、社会学、心理学等),有深入研究并有一定建树的的专家学者,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领导干部;  
    4、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授课和宣讲工作。  
    二、师资职责  
    1、积极开展反腐倡廉专题教育,讲授反腐倡廉建设理论、政策形势和党纪政纪条规,倡导廉洁理念,传播廉政文化;  
    2、义务进行反腐倡廉教育宣传,在个人讲座及参与社会活动时有机融入相关内容,面向干部群众多种形式开展教育; 
    3、应邀参与各级组织的反腐倡廉专题讲座和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  
    三、管理与服务
    1、商洛市廉政教育教师在各地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择优选聘。由市纪委市监察局颁发聘书,聘期2年。聘任期满后,续聘的应办理相关手续。
    2、师资的基本情况、专业特长等在商洛纪检监察网公布、推介,供各地开展教育、宣讲、培训时选择。根据宣讲任务或各地各单位需求,联系师资参加有关宣讲活动。
    3、师资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需要及时调整、充实。
    四、推荐要求
    各县区纪委推荐师资不少于2名,商洛学院纪委、商洛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商洛党校纪检组推荐师资不少于5名;请于12月20日前将推荐表一式三份报市纪委教研室,电子版同时发宣教室邮箱(sljw2630@163.com)。
    联系人:张溢、邱效华
    联系电话:2332630
    附件:商洛市廉政教育师资推荐表


商洛市纪委办公室

201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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