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纪委、宣传部、文广局,市直文广有关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来陕调研时的讲话精神,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推动廉政文化走进基层、走进群众,进一步促进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的净化,为加快建设幸福商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氛围,经研究决定,由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联合组织开展“廉政文化商洛行”大型商洛花鼓现代剧《带灯》巡演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共商洛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商洛市委宣传部
商洛市文化文物广电新闻出版局
二、演出单位
商洛剧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演出节目
演出节目以大型商洛花鼓现代戏《带灯》为主,每场演出时间120分钟。
四、演出时间
2015年5月中旬至7月上旬在各县(区)巡回演出。具体时间为:
5月11日-15日期间在商州区演出;
5月16日-20日期间在洛南县演出;
6月1日-5日期间在丹凤县演出;
6月8日-12日期间在商南县演出;
6月15日-19日期间在山阳县演出;
6月22日-26日期间在镇安县演出;
6月29日-7月3日期间在柞水县演出。
五、活动要求
(一)本次巡演活动由市纪委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协助,商洛剧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演出。各县(区)纪委负责协调宣传部、文广局密切配合,各有关单位分别确定1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
(二)具体巡演事项由市剧团和各县(区)纪委联系对接,各县(区)纪委会同宣传部、文广局,结合本县(区)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演出时间和地点。
(三)按照统一部署,巡演活动原则上每县(区)安排3场,确需增加演出场次的县(区),可与商洛剧团有限责任公司自行协商。
(四)各县(区)要坚持节俭原则,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为巡演提供必要的场地设施和人员食宿保障,认真做好演出现场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巡演活动安全进行。
(五)巡演期间,各县(区)纪委根据各自时间安排,及时联系有关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为活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中共商洛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商洛市委宣传部
商洛市文化文物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