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我市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的监督举报,强化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执纪问责,促使各项扶贫政策公平、公开、公正的落实,助力全市脱贫攻坚工作顺利开展。现将商洛市、县(区)两级纪检监察机关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受理范围和受理方式予以公布,欢迎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一、受理范围
以落实全省纪检系统助力三场攻坚战为基础,重点受理扶贫领域以下方面违纪问题:
1.扶贫工作中的失职渎职、形式主义问题。扶贫产业盲目跟风、脱离当地实际,存在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等行为。
2.贫困人口退出不实不准问题。
3.扶贫资金管理使用问题。如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低保、危房改造、救灾救济、易地搬迁、扶贫贷款、贫困地区涉农补贴等各项资金方面的违纪问题,以及涉及扶贫工作中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问题。
4.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在产业就业、教育资助、医疗救助等扶贫政策落实中存在的问题。
5.帮扶工作不扎实。如驻村干部长期不驻村、驻村工作队没有开展工作,“走读式”、“挂名式”帮扶等问题。
6.各级干部干扰扶贫考核评估问题。
7.扶贫领域其它涉嫌违纪问题。
二、受理方式
对群众咨询扶贫政策、享受扶贫救助以及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分配中的问题,请拨打扶贫系统“0914-12317”进行咨询反映;对群众反映受理范围内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认真受理。受理方式如下:
三、奖惩措施
1、对实名举报涉及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经查证属实的,按照受理原则,由具有管理权限的本级纪检监察机关给予适当奖励,奖励标准参照《商洛市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署实名举报暨奖励办法(试行)》(2014年)规定标准执行。
2、严格为举报人保密,不得泄漏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以及其他有关情况,因泄密造成重大影响的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中共商洛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商 洛 市 监 察 局
201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