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纪委、监察局,商丹园区纪工委:
根据省纪委办公厅陕纪办发(2017)3号通知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干部党风廉政教育,现就报送农村基层干部党风廉政警示教育资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农村基层干部严重违纪典型案例剖析材料。报送对象为严重违纪、受到法律惩处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等。报送内容主要包括违纪事实、原因、警示或对策建议等。
二、报送数量
1.各县(区)纪委报送农村基层干部严重违纪典型案例剖析材料3篇至5篇,商丹园区纪工委报送2篇。
2.十八大以来,凡已在媒体公开发表的农村基层干部严重违纪典型案例或具有警示教育意义的忏悔书,请一并上报。
三、几点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深刻剖析典型案件、省纪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工作的意见》(陕纪发[2014〕9号)和市纪委“三会一书两公开”警示教育有关要求,做好资料报送工作,采取多种形式灵活开展警示教育工作,发挥好反面教材的震慑、警示和教育作用,持续释放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
2.精心撰稿。报送的案例剖析材料要观点鲜明,逻辑严谨,层次分明,有说服力,对广大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有警示意义;忏悔书要表述生动,有较强的感染力。上述两个材料字数应各在3000-5000字之间。同时,每份材料应附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说明、严重违纪事实和处理情况等。
3.按时报送。请各单位于2017年4月30日前将文字版和电子版(Word文档)一并报市纪委宣传部,材料首页应注明报送单
位(文字版须经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市纪委筛选后择优推荐上报省纪委。
联系人:李 娟
联系电话:2332630
邮箱:sljw2630@163.com
中共商洛市纪委办公室
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