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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优秀廉政文艺作品和节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1-21   来源:网站原创     

各县区纪委、监察局、文广局,市直机关纪工委(纪委),市直各派驻纪检组、监察室:
    为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加大廉政文艺作品的创作与传播,省纪委、省监察厅、省文化厅决定明年组织省级文艺团体和有影响力的民间演出社团,以小分队形式在全省开展“廉政文化三秦行”活动。为保证此项活动的演出质量,省纪委面向全省公开征集优秀廉政文艺作品和节目。现就我市做好征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稿目的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关要求为指导,组织创作一批弘扬时代主旋律,展现反腐倡廉主题包括我省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创新实际成效的剧(节)目,深入乡村、社区、企业、学校、机关等基层单位进行演出,以廉政文艺的形式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促进社会和谐,营造“廉政、勤政、爱国、为民、修身、务实、公平、诚信”等健康向上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促进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的净化。
    二、征稿范围
    此次征集活动面向全市所有文艺工作者、关注廉政文化建设的专家学者、党员、干部和群众。
    三、征稿内容
    以“为民、务实、清廉”题材为主,内容健康、新颖、向上,既具有艺术性和观赏性,又要紧扣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时代主旋律和反腐倡廉主题,其中包括反映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纪检监察领导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乡镇公务接待“廉政灶”制度、基层便民服务制度等反腐倡廉创新制度方面的作品或目,达到喜闻乐见、雅俗共赏,给人以启迪和警示教育的作用。
    四、征稿形式
    1.文艺作品:以脚本(文字稿)为主,包括小戏、小品、相声、快书、快板、诗歌、歌曲等。要求主题鲜明,健康向上,创意新颖,具有一定的思想性和艺术性。
    2.文艺节目:以演出节目为主,包括小戏、小品、相声、快书、快板、诗歌、歌曲、器乐,以及具有陕西地方特色的表演方式等艺术表现形式。要求格调高雅,具有一定的主题性和观赏性。
    五、征稿安排
    1.截稿时间:2014年2月15日。
    2.评审时间:2014年3月,省活动领导小组将组织专家评委会对征集作品和节目进行评审,选定参加“廉政文化三秦行”活动的演出作品和节目。
    3.稿件奖励:被选定参加“廉政文化三秦行”活动的作品和节目,将在省纪委 “秦风网”和省文化厅“陕西文化信息网”发布,并对入选作品和节目给予一定的奖励。
    六、报送要求
    1.报送作品必须为2012年以来新创作的作品,已公开发表或已公演的应在《报送作品一览表》(见附件)中注明;作品(文稿)需提供电子版和纸质资料3份(一律用A4纸打印);报送节目需在提供纸质资料3份(一律用A4纸打印)的同时,提供表演光盘;报送作品及节目需认真填写《报送作品一览表》。
    2.各县区统一征集汇总报送收集作品,各部门作品由纪检组(纪委、纪工委)报送。作品数额县区限定5件,部门限定2件。
    七、有关要求
    1.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密联系宣传、文化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这次征集活动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积极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创作一批弘扬正气、鞭挞腐恶、贴近百姓、贴近生活的优秀文艺作品和节目。
    2.所有报送作品被视为同意主办单位以各种方式使用。如因抄袭和剽窃他人作品发生的知识产权或版权纠纷以及第三方权利等法律后果,由作者承担。
    联系人:邱效华
    电 话:2332630
    邮 箱:sljw2630@163.com

中共商洛市纪委        商洛市监察局

商洛市文广局

2013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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