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开展监督,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一项重点工作。市纪委监委这期读书班短短不到两小时的培训极具针对性,精炼浓缩、深入浅出,既有理论的高度又有实践的深度,使我受益匪浅,对脱贫“过渡期”各项工作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更加夯实了今后落实监督责任的根基。
第一,把握工作重点,有效开展监督。一是针对脱贫“过渡期”存在主要问题开展监督。比如,个别部门脱贫脱钩、摘帽摘责,防返贫动态监测机制流于形式,漠视群众利益意愿和合理诉求,在产业发展中行动迟缓、弄虚作假等,这些问题在监督检查中必须高度重视。二是防止驻村帮扶干部出现“疲劳症”。现在检查较前几年少了,有些驻村帮扶干部出现“松口气”的想法,不经常深入农户了解情况;监测一旦滞后,很容易出现返贫漏户漏人情况。监督检查中,需要走村入户真实了解驻村干部和帮扶干部遍访、每月入户情况,督促干部“帮扶劲头不减”。三是重视村容村貌村风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现在群众希冀的“美好生活”是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监督检查中,要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和文化建设,注重查看整个村镇体现出来的面貌氛围,确保脱贫“过渡期”全面发展。
第二,丰富方式方法,高效开展监督。以前脱贫攻坚主抓“两不愁三保障”,监督检查内容直观、容易操作实施。脱贫“过渡期”监督检查内容更复杂、更具专业性。有的单位把握不住重点,规划缺乏系统性,工作协同不到位,政策红利释放不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然存在。面临新情况,我们一要做到监督常态化。抓住关键项目和时间节点,积极开展明察暗访和下访回访,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全力保障产业项目建设和村域经济发展。二要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通过公示投诉举报电话、设立投诉举报箱、建立监督联络站等方式,搭建信访举报平台,及时了解村情民意,收集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高效开展监督。三要构建多方联动监督机制。与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等部门加强沟通,建立工作联系、信息共享、情况互通机制。通过“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同向、同时、综合发力,抓好脱贫“过渡期”监督工作。
第三,强化执纪问责,从严开展监督。有权力利益的地方容易出现腐败问题。脱贫“过渡期”涉及大量项目建设和资金投入,吃拿卡要、优亲厚友、雁过拔毛、截留挪用等微腐败屡禁不止。要围绕补助资金、行业资金、涉农整合资金、定点帮扶资金等项目查风险、查漏洞,加强对重点项目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到乡村振兴资金项目分配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那里,推动各类资金投入精准有力、使用安全规范、效益全面发挥。对发现的套取、挤占扶贫资金等违纪违规问题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坚决斩断伸向扶贫资金的“黑手”。
乡村振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大战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极其重要,纪检监察机部门立足职能定位、强化专项监督责无旁贷。要坚持态度不变、决心不减、尺度不松,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以强有力的监督为脱贫“过渡期”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