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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县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18-12-28   来源:山阳县纪委     

近日,山阳县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1.山阳县杨地镇合河村违规报销公款吃喝费用问题。2015年5月至2017年1月,杨地镇合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骆顺清违规报销该村村组干部在营业性食堂就餐共计花费2959元,违规购买香烟花费1020元,入账核销共计3979元。2018年10月15日,杨地镇党委给予骆顺清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全部追缴。

2.山阳县天竺山镇西坡村违规发放补贴问题。2015年至2016年,西坡村违规给该村6个组组长发放补贴共计7960元。2018年9月2日,天竺山镇党委给予西坡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许先稳党内警告处分。

3.山阳县南宽坪镇下锅厂村违规发放补贴问题。2016年,南宽坪镇下锅厂村违规为组干部发放2015年和2016年度误工补贴共计14620元,经该村时任党支部书记阮仕云审签入账核销。2018年10月15日,南宽坪镇党委给予阮仕云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全部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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