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镇安县纪委通报3起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6-09-07   来源:镇安县纪委   作者:镇安县纪委

日前,镇安县纪委通报了3起典型案例。分别是:

1.米粮镇敬老院院长刘文平,在担任该镇红卫村副主任期间,挪用3户分散搬迁补助款9万元,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挪用款项已责令归还。

2.青铜关镇前湾村党支部书记刘厚成,非法占地179.9㎡建房屋根基、占地109.9㎡建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所占土地责令恢复,建筑物被依法没收。

3.米粮镇莲池村村文书李海锋,酒后驾驶机动车,以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通报指出,以上3起案件都是基层干部违纪问题,有的触犯法律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名誉尽失、钱财受损、前途断送,其教训十分深刻,令人痛心;有的置党纪于不顾,不收手、不收敛,顶风违纪、与民争利,侵害群众利益,群众对此深恶痛绝,严重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通报强调,这三起案件的的查处,再次表明该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释放出违纪必查、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体现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该县纪委要求,各镇办、各部门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党性党纪教育、严查顶风违纪行为、扎牢织密制度的“笼子”,全面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氛围。同时,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从中汲取教训,切实增强纪律意识、法律意识,时刻把党纪国法记在心、践在行、挺在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对各种违纪问题敢于重拳出击、决不“手软”、决不姑息,用实际行动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权威性,为推动全县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奋力实现全面小康目标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