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商南县赵川镇原双龙村支书汪炳华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被处分。
赵川镇双龙村原支书汪炳华自2012年至2014年违规收取村民种植袋料香菇罚款8万元,用于村部建设、茶厂建设、修建河堤等工程建设。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汪炳华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