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洛南县纪委对该县灵口镇三星村原村主任宋晓军截留挪用群众土地补偿款一案进行了立案查处。
经查实,三星村原村主任宋晓军违反国家惠农政策和财经纪律,在2008年至2014年期间累计截留挪用群众土地补偿款(粮食直补和粮食综合直补款)63492元,用于村务支出。2015年3月17日,洛南县纪委给予宋晓军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