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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2名公职人员受党纪处分
发布时间:2018-01-08   来源:山阳县纪委     

1、山阳县小河口镇正科级干部朱财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目前,商洛市山阳县纪委对小河口镇正科级干部朱财银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朱财银利用职务之便,占用集体财物,其行为违反了《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违反廉洁纪律。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四条之规定,经中共山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12月4日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朱财银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2、山阳县漫川关镇农业综合服务站干部吴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目前,商洛市山阳县漫川关镇纪委对漫川关镇农业综合服务站干部吴博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吴博身为中共党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不正确履行职责,违反干部管理规定,擅自离岗,造成不良影响,其行为违反工作纪律。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五条之规定,经漫川关镇党委2017年9月26日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吴博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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