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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县南宽坪镇社会保障服务站站长李志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发布时间:2017-12-11   来源:山阳县纪委   作者:案管室

近日,商洛市山阳县纪委对南宽坪镇社会保障服务站站长李志锋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李志锋违反廉洁纪律,2016年,李志锋在老林村工作期间,未按规定缴纳伙食费950元;违反工作纪律,2016年,李志锋在负责老林村工作期间,工作作风漂浮、责任心不强,致使该村在2016年全县脱贫攻坚半年考核中被考核为不合格等次,对此,李志锋应负领导责任。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九十九条之规定,经商洛市山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8月24日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志锋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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