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商南县纪委对富水镇副镇长李平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李平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商南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李平行政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