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柞水县纪委通报3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典型案例,分别是:
1.柞水县营盘镇曹店村(原宽沟村)村主任陈先林利用职务之便侵吞五保户丧葬费和五保金问题。2013年,营盘镇曹店村(原宽沟村)村主任陈先林在协助镇政府为已故五保户简某、陈某发放丧葬费和五保金时,将打入其本人账户的两名五保户丧葬费和五保金10000元予以侵吞,用于个人消费。2019年2月20日,陈先林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2.柞水县瓦房口镇金台村原党支部书记冯晓琴挪用扶贫互助资金问题。2017年,瓦房口镇金台村原党支部书记冯晓琴作为金台村原扶贫互助协会理事会会长,私自将金台村扶贫互助资金20万元挪用至其个人合作社进行营利活动。2018年4月,冯晓琴分5笔将挪用的20万元互助协会资金归还至金台村扶贫互助协会结算账户。2019年5月16日,冯晓琴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柞水县杏坪镇原金口村党支部书记霍国友侵吞中小河流域治理项目征地补偿款问题。2014年10月,杏坪镇原金口村村文书陈某明将其管理的该村一组未兑付到位的5户村民和集体土地征地补偿资金35973元和青苗补偿费700元,共计36673元,交给原金口村党支部书记霍国友保管。11月,霍国友向镇水保干部霍某阳退回征地补偿款22713元,剩余13960元资金被霍国友个人侵吞。2019年4月26日,霍国友将违纪违法所得13960元上交县财政。2019年6月19日,霍国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