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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县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发布时间:2019-09-16   来源:洛南县纪委     

近日,洛南县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分别是:

1.洛南县保安镇农业综合服务站干部杨桢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工作中收受搬迁户礼品礼金问题。2017年2月至2019年1月,杨桢在负责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工作中,违规收受扶贫搬迁对象价值1560元的烟酒及3000元现金。2019年5月,杨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品礼金予以收缴。

2.洛南县古城镇四联村监委会主任惠有明违规接受吃请和收受礼品问题。2018年7月,惠有明在处理群众房屋纠纷过程中,违规接受柏峪寺镇群众张某宴请并收受其价值360元的烟酒礼品。2019年6月,惠有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礼品折合现金已上缴。

3.洛南县光荣院违规为职工发放节假日值班补助问题。2015至2016年,洛南县光荣院借为聘用人员发放第13个月基本工资之机,变换形式,为3名公职人员发放节假日值班补助2360元。2019年6月,院长罗长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补助被收缴。

4.洛南县城关街道办原东沟村公款吃喝和滥发津补贴问题。2013年至2014年,城关街道办原东沟村违规公款吃喝2784元,违规向村干部发放务工补贴2600元。2019年5月,原村党支部书记高芳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补贴已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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