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阳县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分别是:
1.山阳县十里铺街道办陈坪村文书刘根财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2年8月至2016年11月,陈坪村村民陈某孟在为妻子遭遇车祸、儿子上学和家庭实施危房改造办理证明的过程中,先后3次送给刘根财合计人民币1600元,刘根财收到好处后给陈某孟办理了相关手续。2017年7月,村民刘某钧为了请刘根财帮其儿子刘某冉办理户籍迁入及转学籍手续,先后送给刘根财现金5000元人民币和价值500元的芙蓉王香烟2条,刘根财收受后,利用职务便利,为刘某钧儿子办理了户籍、学籍迁转手续。2019年3月29日刘根财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2.山阳县杨地镇西山村党支部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4年至2016年2月,宁江宝任西山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该村利用办公经费违规购买烟酒等支出10960元,用于村级公务接待。2019年5月17日宁江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山阳县户家塬镇桃园村村委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底,杨久和任户家塬镇桃园村村委会代理副主任期间,该村用村集体资金为村组干部发放补贴共计2.2万元。2019年6月20日杨久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