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柞水县纪委通报3起破坏营商环境问题
发布时间:2018-09-04   来源:柞水县纪委     

近日,柞水县纪委通报3起破坏营商环境问题,分别是:

1.县城管局监察大队副队长贾明利应对城管执法突发事件处置不力,造成不良社会影响问题。2018年4月12日,贾明利应对城管监察大队工作人员王鹏(临聘人员,已解聘)与占道经营的商贩陈某某发生肢体冲突事件处置不力,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8年6月,贾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曹坪镇银碗村肢解“交钥匙”工程规避招投标等问题。2012年9月,柞水县曹坪镇银碗村在发包“交钥匙”房屋建设主体工程上存在肢解工程规避招标、承包人无相应建筑资质、工程结算资金用现金支付问题。2018年3月,曹坪镇银碗村党支部书记张道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村委会副主任李达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村委会专职委员张仕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县原房管所所长胡永娄违规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问题。2011年8月,时任县房管所所长胡永娄在没有政策依据的情况下,违规为安德鲁西亚产权式度假山庄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018年5月,胡永娄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