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柞水县纪委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8年2月27日,柞水县红岩寺镇正沟村村主任李逢珠用公款购买白酒、瓜子和香烟,且工作期间在村便民服务大厅内饮酒,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8年6月,李逢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