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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纪委通报4起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8-01-09   来源:镇安县纪委     

近日,镇安县纪委通报4起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分别是:

1.米粮镇莲池村党支部书记李荣金、村委会主任刘德懿违法开山取石、破坏生态环境被追责问题。2016年11月,李荣金、刘德懿分别在该村一组油房峡、二组白龙洞开山取石,非法占用林地,破坏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西口镇宝石村党支部书记刘永汉、村委会主任熊英宽森林防火履职监管不力被追责问题。2017年3月3日,该村四组群众熊某,在烧荒草时引发森林火灾,过火面积12亩,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00余元。刘永汉、熊英宽因森林防火履职监管不力,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永乐街道办北城社区居委会副主任张志翔污染环境被追责问题。2016年12月,张志翔在从事养猪及豆制品生产中,未按规定采取污水净化措施,将猪粪便、生产污水、生活垃圾直排至大西沟河道,导致环境污染,造成不良影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青铜关镇旬河村村委会主任李青剑履行“河长”职责不力被追责问题。2017年5月,该村河道挖沙情况严重,形成安全隐患,导致生态环境破坏,造成不良影响。李青剑作为村委会主任、村级“河长”,履行监管职责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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