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镇安县纪委公开曝光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这2起案例分别是:
1.铁厂镇新联村党支部书记陈凤梅,该村在2015年购买香烟、酒水用于村级公务和会议接待,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陈凤梅负领导责任,经镇安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陈凤梅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2.铁厂镇新声村党支部书记詹英洲、村委会主任黄建国,在任职间,该村用工作经费列支村干部公务用车费用,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且该村存在贫困户脱贫退出认定不精准问题,经镇安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詹英洲、黄建国二同志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