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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通报3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7-09-20   来源:洛南县纪委   作者:詹绪敏

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助力脱贫攻坚,洛南县纪委将近期查处的3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古城镇高塬村党支部书记常根喜违规为亲属申报扶贫移民搬迁补助金问题。2011年8月,常根喜在落实国家扶贫移民搬迁政策中,优亲厚友,违规为原县畜牧局退休的哥哥申请、享受国家扶贫移民搬迁安置补助资金3.0万元。2017年8月19日,洛南县纪委给予常根喜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规资金上缴县财政。

2.柏峪寺镇茶房村村委会主任李新民违规落实移民搬迁政策问题。 2016年7月,李新民在落实国家扶贫移民搬迁政策中,审核把关不严,致使财政供养人员违规申请、享受国家扶贫移民搬迁安置财政补助资金3.5万元。2017年8月19日,洛南县纪委给予李新民党内警告处分,违规资金上缴县财政。  

3.保安镇八道河村村委会主任周满良违规落实扶贫贴息贷款政策问题。 2015年9月18日,周满良在落实国家扶贫贴息贷款政策中,审核把关不严,致使非贫困户汪某贷取扶贫款4万元,享受国家扶贫贴息1768元。2017年6月15日,保安镇党委给予周满良党内警告处分,违规资金上缴县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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