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用车使用行为,日前柞水县纪委监察局在全县开展了公费租车、私车公养专项整治活动,向用公款租车、私车用公款加油、报销修车保养费用等违规公务用车行为“开刀”。
本次专项整治的范围包括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及下属单位、各人民团体、各镇及镇级有关单位,整治重点包括将公务用车用于婚丧嫁娶、探亲访友、度假休闲、接送亲友、学习驾驶等非公务活动,将公务用车牌照随时拆卸改挂非公务用车牌照进行私用,以及虚开工作函为由借机私用等公车私用行为;将公务用车挂在下属单位及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服务管理对象和个人户上,在单位核报相关费用等公车挂私户行为;未经批准租用、借用、换用社会化车辆租赁公司、下属(企事业)单位、服务管理对象或个人车辆,或以“临时租用”名义、频繁换租形式公私混用,在单位报销或转嫁车辆运行费用公费租车私用行为;将私家车私用产生的油费、维修费、过路费、罚款等捆绑在单位公车身上进行报销等公费养私车行为。为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该县纪委将45名县直部门纪检组长进行整合,成立了5个联合巡查组,采取交叉检查、突击检查等方法,深入各镇各部门进行不间断明察暗访,同时畅通了投诉举报渠道,实行有奖举报,充分发挥社会群众监督力量,对检查发现或受理群众举报的问题线索,一律按顶风违纪从严从快查处,确保全县违规使用公车和变相违规使用公车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使公务用车管理使用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