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9月3日至9月20日,市委第八轮第二次专项机动巡察组,围绕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中存在问题和2019年11月15日至11月18日,市委第八轮第三次专项机动巡察组,围绕漠视群众利益和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的问题,对市国资委开展了两次专项机动巡察。2020年1月1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整改工作有关规定,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扎实安排部署
党委高度重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迅速制定印发了《落实市委第八轮对市级机关部门单位两次专项机动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成立以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各党委委员和其他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牵头协调及日常工作。党委书记是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亲自抓、亲自管,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确保整改不偏不离。
二、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市国资委党委未转发中央办公厅2018年5月29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的工作通知》和市委组织部印发的《关于扎实做好推进当前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任务落实的通知》”的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的工作通知》和市委组织部印发的《关于扎实做好推进当前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任务落实的通知》,于2018年11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商国资党委发〔2018〕96号)。为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于2020年4月3日修订完善并再次印发《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制度》(商国资党委发〔2020〕27号),对各基层党组织党费收缴工作开展一次全面检查,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执行,切实规范党费收缴。同时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条例》纳入市国资委党委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认真贯彻落实,持续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2.关于“未向党员做党费收缴使用情况报告。市国资委党委两年来未听取党费收缴管理方面的报告”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9年度党费收缴情况按规定于2020年3月20日向党委会专题报告,印发《关于2019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商国资党委发〔2020〕24号)向市委组织部报告并以适当形式公示,拟在近期召开的党建工作会上报告上年度党委党费收支情况,并要求各基层党组织向党委报告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
3.关于“市建筑勘察设计院党总支把党务和党费收缴工作交给临聘人员代管”的问题
整改情况:及时向市设计院反馈情况,市国资委党委委员提出明确整改要求,监督市设计院党总支做好党务人员调整工作,将责任心强、懂财务、懂业务的党员调整到党务办公室工作,目前人员安排已到位。
4.关于“市国资委无专用账户,专职党务干部、兼职人员不懂财务、党费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市国资委党委于2018年4月在市建行申请设立了党费专户。指定了党费管理人员,设会计出纳各1人,已整改到位。同时举一反三,要求各基层党组织有条件的情况下,设立党费专户。
5.关于“对下属国企年薪工资缴纳党费基数没有标准文件,一些下岗党员党费出现一次性缴纳或代缴现象;市建筑勘察设计院个别支部党员党费按季度缴纳。市城投公司享受年薪工资待遇未足额缴纳党费、城投公司2015-2016年度兑付的绩效工资未反映在缴纳的党费中”的问题
整改情况:按国有企业领导人薪酬管理有关规定,市国资委党委派专人对市城投公司、市交投公司等企业实行年薪制人员的党费缴纳进行了核查,摸清情况,再次精准核算金额,并于3月底前补交了全部欠交党费,整改情况报告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对市设计院、部分下岗党员出现一次性缴纳或代缴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党委要求,从2020年1月起,要按月、足额缴纳党费,建立健全党费收缴管理办法,建立党员每月党费收缴台账,目前已经完成了整改。
6.关于“市城投公司支部每年上解一次党费,市国资委党委每年上解市委组织部60%党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经请示市委组织部同意,市国资委党委仍按60%比例于次年3月底前向市委组织部上交上年度党费,各基层党组织年度党费按规定年底一次上缴市国资委党委党费专户。
7.关于“市国资委党委对破解下岗职工缴纳党费办法不够,对年薪制人员交纳党费没有具体办法,下属党组织出现收交不足额的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中组部党费收缴有关规定,结合党委系统实际,研究制定年薪制人员交纳党费办法(商国资党委发〔2020〕27号),防止交纳不及时、不足额问题。通过组织党员学习《党章》《条例》,坚持“三会一课”制度落实等方式,增强党员意识,积极履行义务,按时、自觉、足额交纳党费。针对下岗党员确因生活困难,由本人提出减免党费申请,支部研究提出意见,报上级党委批准备案的原则落实,避免出现党费收缴不足额不及时的问题,全面规范党费收交纳工作。
8.关于“市国资委党委关于党费收缴不及时、部分停产半停产企业流动党员党费收交不及时、不规范的问题没有主动认领,未纳入整改方案”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将“党费收交不及时、部分停产半停产企业流动党员党费收交不及时、不规范”的问题纳入整改工作方案,转发中组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制定印发《党费收交使用和管理制度》(商国资党委发〔2020〕27号),全面规范市属国有企业党费收交问题。
9.关于“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不扎实存在‘大荆镇周岭村四组贫困户苏占良,家中四口人,易地搬迁安置房建筑面积仅85m²,两个儿子均20余岁,只有两间房,安置不合理’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商政发〔2016〕46号)文件精神,易地搬迁4口人安置面积小于100平方米,此户符合易地搬迁安置政策,已整改到位。
10.关于“下拨周岭村的集体经济启动资金50万元,其中34万元入股租车公司,转移资金用途且至今未分红”的问题
整改情况:入股租车公司是区政府、大荆镇政府及周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与区城投公司(政通租车项目)签订的协议,区城投公司(政通租车项目)于2019年12月25日向周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转入入股收益玖仟壹佰元整,已整改到位。
11.关于“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未纳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内容”的问题
整改情况:把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纳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每名党员领导干部再次签了承诺书,专项整治情况已报市纪委监委。
12.关于“市工信局干部承诺落实不到位,制定安排意见仅有一页,2019年3月6日上报整治情况,报告中无任何问题。未提供实施方案和承诺书”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9年12月19日,按照省纪委、市纪委《关于元旦春节期间深化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安排》,党委高度重视,立即做了安排部署(商国资党委发〔2019〕69号),并报市纪委驻市场监管局监检组,干部职工再次签了承诺书。
13.关于“以整促改作用不够。市交投公司班子成员办公用房面积多数超标”的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属国有企业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紧急通知》(商政国资发〔2015〕2号)文件(正处级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办公用房使用面积标准不超过36平方米;副处级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办公用房使用面积标准不超过32平方米),交投公司再次认真进行排查,严格办公用房相关规定,交投公司董事长(正处级)现办公室面积为32.5平方米,副总经理(副处级)现办公室面积为31.6平方米,办公用房面积均未超标。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对标巡察办反馈问题整改要求,我们的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市委巡察要求仍存在一些差距。下一步,我们将在前一阶段推进整改工作的基础上,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巩固整改成果,推动各项工作。
一是锲而不舍狠抓整改。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针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针对需要长期持续落实整改的事项,持之以恒,盯紧看牢,抓紧抓实,持续跟踪督办,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针对整改效果不好的事项,分析原因、改进方法,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二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市委巡察办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完善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完备工作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是运用成果助推发展。以推进整改落实为契机,充分运用整改成果,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推动党建工作的重要抓手,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多措并举,强力推动各项工作开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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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商洛市国资委委员会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