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9月3日至9月20日,市委第八轮第二次专项机动巡察组,围绕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中存在问题和2019年11月15日至11月18日,市委第八轮第三次专项机动巡察组,围绕漠视群众利益和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的问题,对市移民办开展了两次专项机动巡察。2020年1月1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整改工作有关规定,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市委第八轮对市级机关部门单位两次专项机动巡察共反馈我办工作问题3项,其中需要说明1项;需要整改2项;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一)关于“商州区大荆镇周岭村四组贫困户苏占良家中四口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建筑面积仅85平方米,两个儿子均20余岁,只有两间房、安置不合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国家发改委等14部委《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百问百答》、省自然资源厅《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百问百答政策解读》等中省政策规定,“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建设面积人均不超过25平方米,下限标准由各市县确定”;市移民(脱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市移民搬迁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对于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面积下限做出了“保障人均20平房米左右基本住房面积标准”的规定。该户人均住房面积为21.25。未违反中省市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建设面积政策规定。如扩大安置房面积,将会出现超面积安置问题,也将逾越中省市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面积的政策红线。
(二)关于“丹凤县铁庙村周录记、周安民家中4口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3口人,登记时缴1万元,多缴2500元至今未退还”的问题。
整改情况:周录记、周安民两户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在2016年搬迁资格认定、搬迁协议签订均为4口人,均在商镇老君安置点(五期)安置,安置房房面积都为75.09㎡,按照人均自筹2500元、户均不超10000元的要求,该两户缴纳自筹资金均10000元。其中周录记一户2016-2019年四个年度扶贫系统标识中均为4口人,家庭人数未发生变化;周安民一户在其长女周丹莉于2017年12月嫁出以后,家庭人口变更为3人。
按照国家发改委等14部委《关于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百问百答》(发改振兴2019〔1068〕号)中第13条“建档立卡搬迁对象以签订搬迁协议时当地扶贫部门核定的家庭人口为准,安置住房建设(分配)面积和建房补助资金也应按签订协议时的家庭人口关系和人口数核定。协议签订后,户籍人口因新生、死亡、婚姻、就学、兵役等原因发生增减变化时,要及时调整建档立卡户人员信息,但无论户籍登记是否变更,仍按协议确定人口数为准。”之规定。这两户享受的安置房面积与缴纳的自筹资金均应不作变更,不存在超额收取该户易地扶贫搬迁自筹资金问题。
(三)关于“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干部承诺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市移民办高度重视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的整改工作,通过加强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和对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开展自查,提交自查报告;严肃做出公开承诺;强化警示教育;加大督查检查力度等措施,有效提高了市移民全体党员干部对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的思想认识,切实增强了党员干部拒腐防变、廉洁从政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该问题已按期整改到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市移民办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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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移民脱贫(搬迁)办
202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