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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洛南县委关于市委第三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9-04-08   来源:市委巡察办     

2017年11月28日至2018年1月12日,市委第三轮第一巡察组对洛南县委进行了巡察,2018年5月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商洛市委巡察工作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精心安排,扎实做好整改组织工作

(一)思想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2018年5月2日上午,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当日下午,县委立即召开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会议学习了市委巡察组专项巡察反馈意见,县委主要领导就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到本次巡察既是一次全面的政治体检,也是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机遇,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认真对待巡察反馈的每一个问题、交办的每一条线索,逐条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扎实整改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为切实加强对问题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委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政府县长、县委专职副书记、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县纪委书记和相关县委常委为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精准扶贫脱贫、生态环境保护、规范市场秩序、“三个助力”问题整改、追责问责等5个专项工作组,全力推进各项整改工作落实,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三)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对照巡察组反馈问题,结合县域工作实际,认真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将巡察反馈意见细化分解为4个方面、20项具体整改任务,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征求意见、修改完善,逐项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牵头领导和责任单位,实施台账管理、销号推进。及时将《整改方案》以县委名义呈送市委巡查办进行审核备案,按照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修改后以洛字〔2018〕21号文件印发至各镇办、各部门。

(四)加强督促检查,统筹推进整改。为了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推进,2018年5月29日,县委召开常委会,对整改工作进行了专题交办,进一步明确了整改任务,夯实了整改责任。2018年6月6日至6月8日利用3天时间开展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专项督查,对于整改工作重视程度不高、工作推进不力的,当场下发整改通知,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按照整改工作进度,要求各牵头部门及时上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二、明确任务,细化措施,强力推动整改落实工作

(一)精准扶贫脱贫方面

1.关于“对精准扶贫脱贫领导不够有力,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

(1)关于“工作合力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修订完善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及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进工作落实。推行脱贫攻坚工作战区制,以镇办为战区,16名县级领导担任全县16个镇办战区指挥长,由战区指挥长负责本战区内的脱贫攻坚工作,夯实了县、镇办、村(社区)三级脱贫攻坚工作责任。充分发挥县脱贫攻坚督查组工作职能,细化督查目标任务,每周至少开展2次督查暗访,对工作开展消极应付、重点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办法予以责任追责。已整改到位。

(2)关于“政策执行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由“八个一批”牵头部门负责,结合省市扶贫政策和我县实际,出台了《洛南县脱贫攻坚产业扶持奖补办法》《洛南县2018年贫困人口家庭签约服务》等扶持配套政策。同时编发了《扶贫政策汇编》,组织扶贫工作宣讲队深入镇办、村(社区)广泛开展扶贫政策宣讲培训,有力的提高了群众对扶贫政策的知晓率,各项惠民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已整改到位。

(3)关于“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由县财政局牵头,县发改局、扶贫局等部门通力协作,2018年预算安排专项扶贫资金5200万元,占地方财政收入17.68%,比上年同期的4000万元增长30%。同时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2018年财政涉农资金投入23516万元。国开行支持项目资金稳步增长,2018年用于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达到4.2亿元。已整改到位。

2.关于“精准扶贫脱贫党的建设缺失,组织领导不力”的问题

(1)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及时对县委常委会、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等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进行修订完善,并提请常委会和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形成了决策民主、高效的一套工作机制。同时制定出台《“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办法》等制度,严格制度执行,实现脱贫攻坚重大项目、大额资金管理使用等事项的科学化民主化决策。已整改到位。

(2)关于“‘四支队伍’整合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四支力量”整合管理相关要求,成立县级“四支力量”整合工作办公室,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全县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调整了29个一般贫困村和17个深度贫困村的包扶单位,明确了101个非贫困村包扶单位,选派174名年轻优秀干部担任驻村第一书记(兼任驻村工作队长)。不定期督查“四支力量”在岗履职情况,建立“四支力量”负面清单,强化工作绩效考核,倒逼各级干部认真履职、扎实工作。已整改到位。

(3)关于“政策宣传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坚持把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提升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不断深化村民自治,积极开展“好媳妇、好婆婆”和“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充分发挥“一约四会”积极作用,稳步推进移风易俗。建立143个贫困村农民扶贫技术夜校,培训贫困群众3万余人次。筹措资金260万元,227家“爱心超市”正常运行,有效激发了贫困群众脱贫内生动力。已整改到位。

3.关于“精准扶贫脱贫担当意识不强,产业发展不实”的问题

(1)关于“产业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大产业扶贫资金的整合投入力度,严格落实上级60%财政扶贫资金投入产业发展工作要求,积极谋划推进产业发展工作,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同时鼓励贫困户以扶贫贷款入股小微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形式发展产业,确保贫困群众通过金融扶贫发展产业;积极协调金融机构做实金融信贷扶贫产品,加大金融部门产业扶持资金投入力度。已整改到位。

(2)关于“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在“管”和“用”两方面同时发力,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彻底解决资金“趴窝”“挪窝”等问题。县财政、扶贫部门出台相关管理办法,要求扶贫资金兑付使用必须建立台账,做到有记录、有规划,确保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规范。由县审计局牵头,财政局、民政局、农业局、扶贫局等相关部门配合,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专项检查。严格执行扶贫资金公告公示制度,加强全过程监管,目前全县扶贫资金精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已整改到位。

(3)关于“产业项目短期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完善产业扶贫规划,按照“长短结合、因地制宜、资源禀赋、市场导向”的原则,科学编制年度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切实抓好项目实施,出台了《洛南县脱贫攻坚产业扶持奖补办法》《洛南县2018年贫困户自主发展产业“6+X”奖补办法》,扶持产业发展。采取产业托管、合作联营、入股参股等方式与贫困户、贫困村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关系,实现了特色产业对有劳动能力贫困户的全覆盖。已整改到位。

(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

1.关于“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不浓的问题

整改情况:由县委办牵头,组织部、宣传部等部门配合,将生态环境保护内容纳入县镇两级党委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内容,不断增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在县委常委会上定期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听取相关工作汇报;及时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镇办、部门平时和年终考核内容,实行生态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严肃查处责任不实、工作不力的责任人,切实强化生态环保意识。已整改到位。

2.关于“环保设施建设严重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结合县域工作实际,制订洛南县《“十三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洛南县城区雨污水管道彻底分流改造实施方案》,全面系统做好环保设施规划和建设工作。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容工程、县城污水管网渗漏维修工程全面完成。通过对移民安置点购置垃圾处理设施,运用全县垃圾处理设施PPP项目和污水处理设施PPP项目,有效解决了移民安置点垃圾处理和污水处理问题,污水垃圾处理率达到85%以上。印发《关于加强餐饮油烟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及时召开了城区餐饮单位油烟污染整改工作推进会,下发餐饮油烟治理告知书200余份,出动执法人员210人次,签订责任书350份,已约谈指导餐饮单位150户次,城区餐饮行业油烟污染基本整改到位。已整改到位。

3.关于“环境污染隐患防治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要求,推行企业招引前置“环评”审核工作。有序推进陕西秦岭钼业公司蚰蜒沟尾矿库等尾矿库治理和加油站地下储油罐双层改造任务。制定印发洛南县《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年度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夯实部门责任,持续开展烟煤禁烧行动,6台燃煤锅炉全部拆除到位,城市空气质量有效改善。全面落实“封闭围挡、车辆冲洗、车辆覆盖、洒水降尘、干道硬化、空地绿化、料堆覆盖”七个百分百措施,全力遏制扬尘污染。持续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力度,着力解决农村垃圾、污水、农药、化肥等面源污染。细化《洛南县畜禽养殖禁限养区划定工作实施方案》,坚决关停了污粪处理设施不达标的畜禽养殖企业。已整改到位。

4.关于“生态治理恢复工作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全县所有采石采矿企业全部编制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和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大鲵省级自然保护区所有探矿企业已全部退出。加大李村水库及总干渠巡查,积极推进水库周边78亩耕地收回工作,增加水源地水质的监测频次,做到每季度监测1次、监测指标68项,开展109项指标全分析,定期在县政府网站公示监测结果,饮用水源地生态保护得到加强。加大洛河等流域水污染防治整治力度,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整治采沙场33个,全县主要河流水质稳中趋好。对全县不符合环保要求的18家粘土砖厂实施了关闭取缔。投资2779.88万元建成黄龙河污水厂并投入使用,黄龙河水质提升到Ⅱ类,治理成效明显。已整改到位。

(三)规范市场秩序方面

1.关于“组织领导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县委常委会定期研究规范市场秩序工作,切实加强对规范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制定定期由县级领导组织召开规范市场秩序联席会议工作制度,相关部门汇报工作存在问题,研究解决途径,促进工作落实。已整改到位。

2.关于“工程监管与市场监管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专门人员,针对全县存在的未批先建工程逐个核查、限期整改,明确整改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夯实工作责任。印发了《关于在全县市场监管系统开展正风肃纪提升效能作风纪律专项整治的通知》,加强市场监管领域干部作风建设,提升工作能力。集中开展代号“护航2018”防范和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专项行动,打击各类经济违法活动。已整改到位。

3.关于“基层市场监管力量薄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明确基层镇办市场监管办“三定”方案,夯实监管职责,落实岗位编制,调配工作人员。同时县市场监管部门与公安、食安委成员单位、质量监管、食药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等多部门、多行业健全完善了行业衔接机制、召开联席会议,强化协同执法,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积极构建市场监管共建共治的工作局面。加大投入力度,按期足额拨付2018年度村级食品药品安全协管人员工作补贴24.4万元,争取中省市各级财政下拨基层市场监管专项补助资金9项128万元,购买发放食品药品检测车1辆,提升我县基层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测应对能力。积极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及餐厨废弃物治理业务培训、食品安全监管综合业务培训、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学习培训等市场监管相关业务培训10余次,有效提升了执法能力。已整改到位。

(四)“三个助力”方面

1.关于“工作主动性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借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法律知识培训之机,在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中组织开展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主题教育活动;荐读了《梁家河》;举办了“传承红色经典·打造反腐铁军”诵读比赛和《监察法》知识测试。在纪委监委机关建立并严格执行了周例会学习交流制度。实行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和室部主任包抓镇办和部门工作暨镇办纪委和部门纪检组向县纪委月报告、季汇报工作机制,实行镇办纪委书记、部门纪检组长和室部主任目标责任考核管理机制,组织工作督查3次,反馈和通报工作情况2次,约谈镇办纪委书记7名,有效解决了纪检监察干部不敢担当、不能担当问题。已整改到位。

2.关于“工作开展不平衡”的问题

整改情况:建立健全了“三个助力”问题线索移送、问题线索处置及纪检组长联合执纪工作制度,严格执行了“三个助力”月反馈、季通报制度,围绕“三项重点任务”领域问题查处县级职能部门向县纪委监委移送问题线索16件;10名纪检组长联合核查问题线索5件;镇办和部门查处问题14起14人,问责3起4人;县纪委直查直处问题21起23人,采取留置措施并移送起诉1人。对二季度生态环境保护和规范市场秩序领域问题线索“零排查” “零移送” “零初核” “零查处”的12个镇办纪委和16个部门纪检组进行了通报批评,全县“三个助力”力度加大,工作进展趋于平衡。已整改到位。

3.关于“工作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及时调整了市场秩序领域问题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建立和完善了月反馈季报告、季度工作例会、廉情抄告、追赶超越考核等4项工作落实机制,召开工作例会2次、反馈和通报工作情况2次。建立和完善了“五个专项工作”问题线索移送、“涉黑涉恶”“沙霸村霸”问题线索双向移送、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处置、纪检组长联合执纪等4项案件查办机制,信息反馈和督促考核机制完善,落实“三个助力”持续有力。已整改到位。

4.关于反馈问题线索核查

整改情况:市委第三轮第一巡察组移交问题线索共46件,已全部办理结束;移交信访问题共165件,已全部办理结束。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诫勉谈话15人、提醒谈话5人。扶贫领域47件,办结4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诫勉谈话9人、提醒谈话3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5件,办结5件,给予诫勉谈话1人、提醒谈话1人;市场秩序领域1件,办结1件。其他方面112件,办结112件,给予诫勉谈话5人,提醒谈话1人。

三、建章立制,巩固成果,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对标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要求,我县的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市委巡察要求和广大干部群众期盼相比,仍存在一些差距。下一步,我县将在前一阶段推进整改工作的基础上,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巩固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成果,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

(一)锲而不舍狠抓整改。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针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和不定期抽查,坚决防止“反弹”。针对需要长期持续落实整改的事项,持之以恒,盯紧看牢,抓紧抓实,持续跟踪督办,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针对整改效果不好的事项,分析原因、改进方法,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完善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完备工作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运用成果助推发展。以推进整改落实为契机,充分运用整改成果,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推动全县精准扶贫脱贫、规范市场秩序、生态环境保护、“三个助力”等工作的重要抓手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多措并举,强力推动各项工作开展,为加快建设富裕和谐美丽洛南提供良好的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914-7326048

邮政信箱:洛南县城关街道青川路原药监局办公楼四楼

电子邮箱: lnxwxcb0@163.com

中共洛南县委

2019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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