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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六注重”推动巡察工作扎实开展
发布时间:2017-12-28   来源:山阳县纪委     

山阳县始终以“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为主要任务,突出政治巡察定位,聚焦三大问题,紧扣“六项纪律”,紧盯三大重点,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工作程序,创新方式方法,推动巡察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注重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

在县电视台持续滚动播放巡察对象、举报途径、举报电话,及时宣传巡察工作动态,在政府网站、纪检监察网站公开公示巡察公告,用微信、手机短信转发巡察工作相关信息,印制巡察宣传单向被巡察单位干部群众发放,利用村广播宣传巡察重点内容、目的意义、举报方式,最大限度扩大巡察工作宣传面,提高干部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

二是注重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

各巡察组能按照政治巡察的要求,紧盯三大重点,突出对“四个意识”、管党治党责任、党内政治生活方面的巡察监督。同时结合被巡察单位的不同特点,把发生在群众身边败坏党的形象,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问题作为重中之重,着力发现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尤其是在开展扶贫脱贫、生态环境保护、规范市场秩序“三项重点任务”过程中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三是注重业务培训,提高干部素质

对巡察干部集中培训4次,组织巡察干部集中学习新《条例》《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县委巡察工作办法》等法规、制度6场次,进行业务知识考试2次,召开研讨交流、座谈会2场次,交流巡察经验,分析研究具体问题,不断提高巡察干部党纪党规意识和业务水平。

五是注重过程指导,提升巡察质量

每轮巡察中,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半个月听取一次各巡察组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巡察办全程跟踪指导业务,及时答疑解惑,使其“不脱轨、不偏航”,并深入巡察组驻地,帮助分析问题、找准问题,提高巡察工作质量。

六是注重工作实效,灵活方式方法。

各巡察组在严格遵循工作原则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运用巡察方式和手段,提高巡察实效。通过听取被巡察单位介绍其工作性质、业务范围、工作流程的方式,掌握廉政风险点,提高巡察的针对性。到下属单位、村(社区)进行随机走访和谈话,掌握第一手资料,最大限度地拓宽线索来源,深入发现问题。

目前已完成了两轮巡察,巡察单位14个,开展调查问卷384人次,个别谈话290人次,接受群众来信来电66件次,发现被巡察单位在管党治党方面存在问题144个,问题线索53件,其中科级干部15人,充分发挥政治“显微镜”和“探照灯”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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