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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五法”并用提升巡察实效   
发布时间:2017-09-07   来源:镇安县纪委   作者:卢先朝

为达到县委巡察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打通党内监督最后一公里的效果。镇安县在巡察工作中坚持问题导向,综合运用“听、评、谈、访、阅”等方式,着力发现被巡察单位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的薄弱环节和问题线索。    

 全面“听”。 在巡察开展前,由巡察办协调检察院、审计、组织、信访等部门,听取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有关情况;在巡察过程中,利用政府网站、纪检监察网、电视台等媒体和宣传专栏发布张贴巡察公告,公布巡察组办公地点、联系方式和投诉举报电话,设置巡察专用信箱,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同时,听取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关于本单位2013年以来的工作情况汇报,从面上了解执行“六项纪律”、“八项规定”落实“两个责任”等方面的情况。    

延伸“评”。 延伸测评测评范围,不仅向被巡察单位参会人员发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民主测评表,组织进行民主测评,而且向被巡察单位管理服务对象发放民主测评表征求对被巡察单位的评价,力求全面深入掌握被巡察单位真实情况。    

广泛“谈”。采取反弹琵琶的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个别谈话,既谈被巡察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重要岗位人员、重要事件参与者、近年来离退休职工,又谈被巡察单位的管理服务对象,做到既有广泛性、又有代表性,最大限度了解内情、掌握实情。    

 深入“访”。针对被巡察单位的行业领域特点,制作调查问卷,通过实地走访、暗访等方式深入小区院落、田间地头,详细了解被巡察单位工作人员在工作纪律、服务意识等方面是否存在问题。

重点“阅”。有重点地调阅被巡察单位自2013年以来的党建档案、党风廉政建设档案、党组会议记录、财务账簿及记账凭证、重大项目招标资料等,查找是否存在违规违纪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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