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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紧扣“学”“查”二个环节充分发挥巡察发挥利剑作用
发布时间:2017-08-08   来源:镇安县纪委   作者:刘婷

 镇安十八届县委第一轮巡察工作开展以来,紧扣“学”、“查”二个环节,创新巡察工作方式方法,着力培养巡察干部捕捉问题、分析问题、查证问题能力,确保巡察发挥利剑作用。    

以“学”为统领。将学习贯穿于巡察工作始终,开展“6 x”套餐式学习。一是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巡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共6项党内法规,要求巡察干部学细、学深,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二是学习《中共镇安县委巡察工作办法(试行)》和《镇安县委巡察工作手册》等巡察工作制度、纪律要求,加强巡察干部责任意识、保密意识,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规范巡察内容和程序,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巡察队伍。三是学习了解被巡察单位工作特点、工作职能,特别是掌握被巡察单位重点人、重点部门、重点事及其存在的廉政风险点,确保巡察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以“查”练实务。巡察工作实行组内分工责任制,让巡察组成员始终紧绷“责任弦”。一是入驻前,查阅被巡察单位资料,巡察组每周召开一次组务例会,登记问题线索,并以发现的问题线索为例,剖析问题表象,点出问题关键,用实例培训方式,传授巡察干部捕捉问题的方法,擦亮巡察人员发现问题线索的“眼睛”。二是按照重点突出、客观准确、言简意赅的要求,巡察人员要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分类处置建议,举一反三,找出普遍性、共性问题,提高巡察人员分析问题能力。三是入驻后,在单位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向被巡察单位指出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整改,达到边巡边改的要求;对于涉嫌违纪的问题线索,巡察人员针对每一条问题线索,组内开会研究,进行综合提炼,对线索形成初步分类处置意见,形成专题线索报告,包括查证资料、走访名单、谈话提纲等内容,确保巡察人员核实工作能精准发力,着力提高其查证问题线索的能力。    

截止目前,县委首轮巡察抽调政协、人大、纪委、组织、审计、财政、法院、检察院等单位干部40余人,共发现各类问题81个线索39件,达到了震慑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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