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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高举巡察“利剑”发现问题65个线索16件
发布时间:2017-08-02   来源:山阳县纪委   作者:叶富山

        今年以来,山阳县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突出问题导向,查找政治偏差,发挥政治“显微镜”和“探照灯”的作用,周密安排、重点突出,动真碰硬、精心实施,巡察共发现问题65个、问题线索16件,实现了首战告捷。      

        巡察工作启动以来,始终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在政治高度上突出党的领导,在政治要求上抓住党的建设,在政治定位上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问题导向,以“四个一”为抓手,采取有力措施,助推巡察工作深入开展。建立一套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参照省市巡视巡察工作制度,结合实际制定了《巡察工作保密规定》、《巡察干部管理办法》、《巡察问题线索分类处理意见》等18项规章制度,编印成《山阳县委巡察工作手册》。对巡察工作流程、相关事项处理、职责程序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为规范开展巡察工作提供了可靠依据。举办一次培训,提高工作水平。动员部署会召开后,立即组织召开巡察组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会,对《巡察工作办法》、《巡察工作流程》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就如何撰写巡察工作报告、如何进行谈话、如何发现问题线索等内容进行了培训,有效提升巡察干部的业务素养。开展一次谈话,提高思想认识。在进驻之前,县纪委书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申海与8个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集体谈话,使他们端正思想态度,充分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全力支持配合巡察组工作,实事求是的反映问题,及时整改问题,确保巡察取得实效。进行一次对接,深入了解情况。由被巡察单位领导或业务骨干向巡察组介绍该单位的工作性质、职权职责、业务范围、工作流程等,让巡察组深入了解被巡察单位行业特点,为发现找准问题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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