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山阳:严抓问题整改 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发布时间:2017-07-31   来源:山阳县纪委   作者:张瑶

  近日,县委书记张国主持召开县委“五人小组”会议,听取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第一轮巡察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一步巡察工作。县委副书记、县长袁良善,县委副书记张卫军,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申海出席会议。      

张国瑜指出,县委第一轮巡察工作起步稳健、组织有序、富有成效。要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制度安排,充分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落实中省市要求,坚定不移把巡察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张国瑜要求,要把巡察工作成果体现在具体问题解决和具体案件的查办上,以严格的标准抓好问题整改,使巡察“利剑”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一要夯实整改责任。要严肃认真、原汁原味地反馈问题线索,督促被巡察单位建立整改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单位负责人要“签字背书”,确保巡察反馈问题限期整改到位。二要突出整改重点。要把领导干部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作为整改的主要内容,紧盯不收敛不收手、问题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的领导干部,硬起手腕、坚决查处。三要强化结果运用。要用好执纪监督“四种形态”和党政干部管理“三项机制”,严肃处理问题和线索,加强分析研究,有针对性提出改进措施,从源头解决问题,扎紧制度笼子。    

张国瑜强调,要突出政治巡察、坚持问题导向、严明工作纪律,周密安排开展第二轮巡察工作,确保本届任期内,对所辖镇(办)、县直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巡察一遍,实现“全覆盖”。要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关于加强市、县(市、区)党委和部分省直部门党组织巡察工作的意见》,创新举措,推动我县巡察工作取得实效。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要定期检查巡察工作,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全程指导业务,不断提高巡察工作质量。二要统筹高效推进。要建立巡察工作联动机制、协作配合机制和成果综合运用机制,促使巡察工作高效推进。三要严格责任追究。要建立健全巡察责任追究机制,完善工作运行、内部管理、监督制约、督导检查制度,形成定责、履责、尽责和追责的责任体系,强力推动巡察工作落到实处。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第一轮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和县委巡察办同志列席了会议。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