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工作启动以来,山阳县高度重视,迅速安排,扎实部署,,全力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坚决贯彻落实中省市巡视巡察要求,成立了由县纪委书记任组长,县委组织部长任副组长,纪委、组织部相关领导及巡察办主任为成员的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二是完善工作机构。设立了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了3名工作人员。将巡察工作经费纳入了县财政预算,逐年拨付。在县法院协调办公用房9间,筹措资金30万元,配齐配全了办公桌椅、档案柜、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施设备,并于3月初入驻办公。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政法、审计、财政、信访、税务等部门,择优遴选干部,建立了210人的巡察工作人才库,其中组长库32人,副组长库30人,为开展巡察工作提供了人才保障。
三是健全工作制度。参照省市巡视巡察工作制度,结合实际制定了《巡察工作保密规定》、《巡察干部管理办法》、《巡察问题线索分类处理意见》等18项规章制度,编印成《山阳县委巡察工作手册》,对巡察工作流程、相关事项处理、职责程序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为规范开展巡察工作提供了可靠依据。
四是首轮巡察告捷。4月11日,召开了首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4月18日,5个巡察组同时分别进驻县城管局、林业局、森林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党史办、教研室、职教中心8个被巡察单位,目前,各巡察组进驻结束,现已进入撰写巡察报告和反馈阶段,对巡察发现问题线索,均已按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