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山阳县“三加强三保障”助推巡察工作
发布时间:2017-06-14   来源:山阳县纪委   作者:张力

山阳县高度重视巡察工作,积极贯彻市委巡察工作要求,把建立巡察领导体制和巡察机构设置作为一项紧迫重要的政治任务,高度重视、科学谋划、统筹协调、有力推进,做到机构、人员、办公场所“三到位”,教育培训、制度建设和运行管理“三推进”,完善巡察体制机制,为巡察工作发挥利剑作用打好基础。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组织保障。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巡察工作,要求从讲政治、讲责任、讲担当的高度,建立健全巡察工作领导体制和巡察机构,强化组织保障,配强巡察干部。成立了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5名政治素质高、原则性强、经验丰富、干群威信高的干部具体办公。明确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工作职责,制定出台了《县委巡察工作办法》。设立了5个巡察组,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政法、审计、财政、信访、税务等部门,择优遴选干部建立了200人的巡察工作人才库,为规范开展工作奠定了基础。目前,巡察工作领导体制、巡察机构建设初具成效,巡察工作人员基本到位,为做好巡察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是加强教育培训,落实工作保障。着重加强对巡察干部的教育培训,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中共山阳县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组织召开十八届县委第一轮巡察工作培训会,认真学习市委和市纪委工作报告精神、《县委巡察工作保密规定》、《县委巡察干部管理办法》。组织开展了巡察业务工作专题培训,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不断增强巡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是加强统筹协调,落实后勤保障。及时协调县法院,第一时间落实办公室等工作场所。及时建立畅通联系机制,择优遴选干部建立了200人的巡察工作人才库,建立巡察工作联络群,印制了《巡察机构通讯录》,保证人员随时在位。强化工作协调衔接,做好对市委巡查办的协调和衔接,争取上级支持、指导,加强县委、县纪委、县委巡察办之间的沟通联系,形成工作机制整体推进,为巡查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