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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四项措施扎实开展巡察活动
发布时间:2017-04-25   来源:洛南县纪委   作者:王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动市县级两级巡察工作顺利开展,洛南高度重视,迅速安排启动首轮专项巡查,全力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按照省市工作安排,县委常委会专题2次研究巡察工作,审核通过了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制定《洛南县委巡察工作手册》《洛南县委巡察工作党内法规和文件汇编》及《省市巡察工作经验交流材料汇编》等资料。选配5名工作经验丰富的正科级领导干部担任组长,抽调组织、财政、审计、检察和纪检监察干部40名干部组建了5个巡察小组。设立了巡察办公室和巡察组办公室,购置了办公用品。拨付了专项办公经费,全力保障工作开展。    

  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召开了巡察工作动员会、领导班子集体约谈会、巡察工作座谈会,开展了巡察人员专题培训2天。在被巡察单位办公地址、下属单位及群众密集场所醒目位置张贴了《公告》,公布了举报电话和邮箱,举报箱,同时在县电视台、县纪委清风网、政府网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积极提高干部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目前,五个巡察小组共召开巡察动员会5次、张贴公告100多份。      

突出重点,确保精准发力。突出巡察方式方法,在听取汇报、民主测评、查阅资料、账目审查、个别谈话、明察暗访等多种巡察方式上探索巡察新途径,突出被巡察单位十八大以来的财务账务、会议记录资料,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六大纪律”、“四种意识”、“十个严禁”、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重点问题开展巡察,结合单位性质和实际列出问题清单,开展巡察,确保第一轮巡察精准发力,取得实效。      

严格要求,强化队伍建设。对第一轮5个巡察组干部开展业务培训2天,要求巡察人员严格遵守巡察工作“十个严禁”,严守巡察工作纪律、工作程序和人员守则,以严格的纪律依法依规开展巡察工作。严格按照洛南县巡察工作流程、实施方案、巡察程序进行,巡察结束后,对每名巡察干部进行现实表现鉴定,将结果作为考核评价、考察任用干部的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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