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6年7月11日至2016年8月26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交警支队进行了巡察,2016年11月28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向支队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扎实组织整改落实工作
支队党委从讲政治、守纪律、懂规矩的高度,认真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以对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对全市公安交管事业发展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决整改、立行立改,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诚恳领受指出的问题,坚决贯彻市委巡察组提出的意见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确保总体整改落实工作按期完成,达到了预期效果。
1、凝聚民警共识,提升整改自觉。2016年11月28日上午,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情况反馈会议召开后,我们通过召开全体民警会等方式,明确指出对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落实整改工作,是巩固和提升市委第六巡察组对支队巡察重要成果,促进全市公安交管民警队伍正规化建设的重要举措,要求全体民警问题整改必须掷地有声,不留后患,容不得半点马虎。教育全体党员民警高度重视,反馈问题涉及到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的方方面面,特别是一些问题具体到了人,对每一名同志都有着极强的教育和警示作用,把全体民警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了市委的巡察工作各项要求上来,自觉投身其中,从我做起,认真整改。
2、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整改责任。为加强对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支队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组长由支队长樊永生担任,副组长由其他支队班子成员担任,支队各科所队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支队办公室,由副支队长周丹中兼任办公室主任,支队政工科科长李军、办公室主任林祥云、监察室主任王利东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抽调3名民警具体办公。要求所有承担整改落实责任的科室同步成立相应的组织,要组成专班,科长是第一责任人,落实专人承办,做到了领导、人员、任务、责任、措施、时限“六落实”,确保整改工作有效、顺利、健康开展。
3、工作措施具体,整改目标明确。我们提出总体整改措施和目标是,把握“五个坚持”,实现“六个提升”,集中精力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五个坚持”,即坚持对标意见,举一反三;坚持问题导向,有错必纠;坚持治病救人,教育为主;坚持整章建制,常抓抓长;坚持着力整改,推动工作。目标就是要实现“六个提升”,即通过整改落实,使全体民警的政治觉悟、思想认识、工作作风、业务素质、执法水平和队伍形象进一步提升。
4、细化工作方案,明确方法步骤。经过反复研究讨论,2016年12月5日,支队党委会议研究通过并制定印发了《支队党委关于〈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12月6日召开了支队整改落实工作动员会议,确定整改落实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一是动员部署从11月28日至12月8日,二是集中整改从2016年12月9日至2017年1月20日,三是小结验收从2017年1月21日至1月26日。总体将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梳理归类为六大类十五项,逐项明确落实了支队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民警,分解任务,整体推进。期间,支队党委分别于2016年12月20日和2017年1月3日两次召开整改进展汇报推进会,听取进展汇报,解决存在问题,进一步落实推进措施。共开展专项督导检查3次,发简报8篇。通过一系列措施的落实,确保了整改落实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通过两个月的整改,各承担整改落实任务的领导和科室,各负其责,相互紧密协作配合,全面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紧单项问题的整改落实和相关问题线索的调查处理,周密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各项工作整体推进,突出问题全面得到妥善解决,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关于贯彻交管法规不到位,机关党委保证监督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1.关于中心城区等部分重点部位交通秩序仍然比较混乱。执行交管法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对摩托车、自行车、行人失管,市中心城区交通秩序混乱的问题整改情况。
我们组织商州大队在《关于集中整治市区交通秩序的实施方案》(商政公交州发[2016]145号)的基础上,又制定下发了商政公交州发[2016]160号文件,集中警力对市区交通秩序进行集中整治,整治时间从原来的2016年12月15日延伸至2017年2月15日,下大气力解决当前市区交通秩序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巡察反馈的热点问题,特别是市区机动车辆、超标电动车载货载人、残疾人机动车无牌无证行驶、乱停乱放、聚堆占道、随意掉头、公交车辆不靠边进站、摩托车、三轮车、非机动车以及行人违法穿越机动车道、闯红灯、逆行等突出违法行为,将中心街、工农路全段设为严管示范街,联合城管部门进行进行综合整治。改进创新勤务模式,将市区划分为东、西片区,实行网格化管理,抽调警力将每天的整治时间延伸至晚22时,严查严纠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活动开展以来,共出动警车650辆次,出动警力1200人次,共纠正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560起,市区交通秩序有了明显改观,受到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广大市民的一致点赞。目前,整治活动还在持续巩固提升之中,特别是3月29日,商州区政府发布3个公告,强力整治市区交通秩序和市容环境,交警部门作为主力军之一,将就巡察涉及的问题,借势借力持续不断加大整治力度,确保各项问题不断得到更好地解决。
2.关于城区交警存在只贴罚单,不纠正违章,市民意见较大的问题整改情况。
我们组织商州大队研究印发了商政公交州发[2016]155号《关于“规范执法教育培训活动方案”的通知》,从2016年12月8日起,在商州大队开展了为期7日的规范执法教育培训活动。召开动员部署会、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和大讨论、认真查摆问题、落实措施、整改提高,着力纠正队伍中一些长期以来得不到解决的顽症,解决民警在理想信念、思想、作风、纪律和执法办案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宗旨意识、法治意识、遵纪守法和廉洁从警意识;进一步树立求真务实、积极进取、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良好警风,重点解决执行交管法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和对违停车辆存在只贴罚单、不纠违等问题,坚决防止和杜绝发生影响恶劣的重大违法违纪案件,不断提高公安交警的公信力和人民群众对交警的满意率。在此基础上,商州大队于2016年12月30日专门召开创卫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推进会,明确要求既要对民警非现场执勤执法工作进行考核,又要对现场纠违工作进行考核,进一步促使提升了民警管事率。制定完善违反执法规范责任追究和处理规定,全面规范民警的执勤执法活动,使民警执勤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
3.机关党委对机关工青妇组织的领导不够,关注不足问题整改情况。
支队对工会、妇委会班子进一步做了调整,做到了班子健全,建立了《支队妇委会工作制度》,从日常活动,经费投入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做到了制度规范,活动正常,保障有力。同时,在四个高交中队分别成立了共青团组织,使共青团的先锋模范和党员后备力量教育培训工作得到全面加强。
4.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不到位,部分交警警风警纪涣散。基层交警存在上班时间睡觉、脱岗等纪律作风松弛问题,存在上路执勤民警收“黑钱”等顶风违纪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集中整改纪律作风问题。2016年12月13日至2017年2月底,组织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制定了《支队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实施方案》,成立了教育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整改工作目标。通过党纪党规、警纪条规的集中学习教育,认真进行对照检查、自我剖析,针对存在问题,制定可行措施,注重整改落实,进一步强化了民警纪律规矩意识,提升了遵纪守规的自觉性。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积极落实市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要求,2017年1月20日,支队召开了党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支队各总支、支部均分别于2017年1月底前召开了组织生活会,完成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通过相互批评、揭摆问题,有效解决了部分民警纪律作风涣散问题。二是认真核查巡察反馈民警纪律作风问题。对巡察反馈民警上班睡觉、脱岗问题及时核查,经查,巡察组2016年8月9日在高交大队西镇中队检查时,该中队正在开展暑期交通秩序整治活动,一协警因连续工作疲惫回宿舍休息被巡察发现。脱岗问题,经查当日上午中队带班领导工作期间外出去银行办理公务卡还款事宜,巡察检查时不在岗。中队已对两名同志书面通报批评。关于反馈个别民警顶风违纪收黑钱问题,我们认真进行了核查,自2014年12月支队开通使用全市罚缴分离一站式服务系统以来,未发现有此类问题。经与巡察组联系沟通,称此问题以前群众有反映,如查无具体线索,应加强民警警示教育。为此,在纪律作风教育整顿中,我们进行了专题教育,严明纪律要求,再次重申,凡发生收黑钱问题,正式民警一律开除脱警服,辅警坚决辞退,严肃追责问责。同时,要求加强基层一线执勤民警日常教育管理,强化执法执纪监督,防止、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二)关于基层单位党组织活动不正常,党员意识淡薄的问题
1.市交警支队及所属各单位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比较明显。支队机关党委对各基层党支部党的建设指导不够有力。机关党委未能充分发挥支队党组织保证监督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明显。交警支队机关党委及下属各单位党组织机构及人员健全到位,但组织活动不正常,特别是基层中队表现尤为突出。基层组织“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好,有的基层支部长期不开会,支部组织生活基本处于瘫痪状态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党建工作制度保障。新制定了《市交警支队关于党委班子成员转作风抓落实十项规定》,强化对支队党委班子成员作风建设要求。修订完善了《支队机关党委党费收缴制度》《支队机关党委党内监督制度》《支队机关党委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支队机关党委会议制度》《支队机关党委民主议事决策制度》《支队机关党委党员教育培训制度》《支队机关党委党员联系群众和服务制度》《支队机关党委服务联系党员制度》《支队定期谈心制度》《支队机关党委发展党员工作制度》《支队妇委会工作制度》《支队学习制度》《支队机关党委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支队机关党委民主生活会制度》《支队机关党委“三会一课”制度》《支队机关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等17项党建工作制度,保留了原有的《轮岗办法》。系列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使支队党建工作管理体系更加完备,工作开展有章可循。二是健全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针对支队及所属各单位重业务、轻党建问题,支队在巩固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础上,教育引导支队各基层党组织树立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工作的工作理念,增强做好党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推动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为业务工作开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障。支队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对党建工作进行研究部署,要求各单位、部门要把党建工作作为支队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统筹安排,定期研究,检查落实。明确了支队机关党委书记和各总支、支部书记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求其他各级党组织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坚持党建与业务并重,形成党建与业务齐抓共管的工作责任机制。三是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批准成立了高交大队党总支,及时改选了部分基层党支部,理顺了管理和层级关系,为基层党组织发挥作用提供了组织保障。四是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各基层党组织进一步健全完善“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市委机关党建“五条措施”要求,认真执行支队党委制定的周一、周五学习例会制度。定期开展党员活动,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每半年开展一次全体党员谈心谈话活动,及时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生活状态,切实做到关心党员、理解党员,继续实行党员示范窗口、党员示范岗等党建工作激励机制,更好的激发党员工作热情,充分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利用违法违纪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增强党员民警遵纪守法意识,使广大党员在业余时间不离组织、在生活社交中不忘党性原则,严格自律,防患于未然。
2.部分党员缺乏党员身份的荣誉感、自豪感、责任感,离退休老党员长期不过组织生活,不缴纳党费,思想觉悟甚至不如普通群众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积极开展党组织活动。规范离退休党员组织生活,鼓励离退休党员参加原所在支部党组织生活,做好对离退休党员的思想教育。组织党员学习党史知识、学习模范党员先进事迹等,激发党员身份的荣誉感、自豪感和责任感。二是全面清理党费收缴问题。支队印发了《关于做好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对党费收缴工作做了明确规定。各党支部依据规定重新计算了每名党员党费收缴标准,坚持按月按标准收缴,并为党员出具党费收缴票据,完善了党费收缴工作。支队原有21名离退休党员,4人及时按要求补交了党费,3人自愿转出了党组织关系,其他14名同志因病等实际困难,向所在支部提出免于补交党费申请,支队党委已研究同意,要求离退休党员从2017年起,按照要求及时向所在支部缴纳党费。
3.支队尚有5名党员在巡察期间党关系没有接转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对巡察发现涉及的5名党员全部已于2017年1月10日前,将组织关系转到了所在支部。商州大队对1名已工作调离同志转出了组织关系。
(三)关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1.市交警支队领导班子对履行“一岗双责”意识不强,对所分管的单位和党员干部压力传导不够,对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监督开展不经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比较多,监督检查、考核、问责不够问题整改情况。
支队从明晰主体责任目标入手,强化责任担当,推进压力传导。一是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支队党委坚持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支队工作总体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融入日常管理和业务工作。坚持年初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分析研判面临的形势和任务,部署年度工作任务,根据支队班子人员变动,调整了支队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了《支队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明确了2017年支队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及时修订完善了支队党委主体责任清单,从领导责任、选人用人责任、教育监督责任、正风肃纪责任、保障责任、示范表率责任六个方面夯实了党委主体责任。按照“负总责、管方向、督落实、抓管带、树标杆”要求,细化了党委主要负责人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制定了党委书记主体责任清单。明确了党委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各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单位、部门职能,均制定了务实管用、明确具体、细化量化的个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支队机关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逐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委班子其他成员与分管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每名民警做出了廉洁从警承诺,逐级传导从严治党治警压力,全面推动党组织主体责任层层落实到位。二是强化监督检查。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求支队各级党组织班子成员把履行主体责任贯穿于日常监督管理的全过程,着眼日常、突出关键、查找薄弱环节,让制度发力,让监督更加有效。支队党委班子成员坚持每月至少参加一次分管大队、部门民警会议,对民警进行党风廉政教育,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要求。2017年元旦春节前夕,支队党委及时对廉洁过节提出要求,支队党委书记、党委班子成员、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与民警逐级进行了廉洁提醒谈话。组织开展廉政风险集中排查工作,以对外服务窗口和内设机构关键岗位为重点,全面深入排查各个岗位的廉政风险点,着力整改突出问题,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健全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长效机制。增加支队监察室列席党委会议,明确重大事项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必须有监察室人员参与。制定了《市交警支队约谈工作制度》,支队监察室加强对支队县级领导干部填写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手册检查,督促做好履职全程纪实。支队主要领导及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亲自带队对各大中队、机关各部门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及队伍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深化从严治党治警责任,推动了支队纪律作风和工作作风持续好转。三是强化工作考评。制定《两个责任考核办法》,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支队“双月双向”考评和2017年“创佳评优”目标责任考核重要内容,明确奖罚项目。制定了《督察激励机制》,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对在日常督察检查中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部门予以加分奖励,激励督促党风廉政建设和交警队伍建设各项要求全面落实。
2.各项监督机制、预防制度数量多,但落实不力,实际执行效率低、发挥作用小,未真正形成靠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机制。虽然制定了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规章制度,但内容笼统,操作性和约束力不强,在具体执行过程中还有不到位的地方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发挥领导模范带头作用。领导干部身体力行是推动制度执行的关键,作为制度执行的第一责任人,支队做到了领导干部在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支队上下形成了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的良好风气。二是对现有的监督、预防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对行之有效的继续执行,已过时的及时废止,存在漏洞、缺陷的进行了修订完善,未涵盖的方面及时制定,做到不留“死角”和“盲区”。三是支队以落实各级各部门责任为抓手,全面推动各项监督机制及规章制度的落实。要求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职,把好各自工作制度关口。要求各分管领导主动了解掌握分管单位、科室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谈心谈话、约谈提醒等方式,督促及时纠正,定期掌握民警思想动态,有效地监督民警日常工作和生活,真正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局面。四是支队在周一全体民警学习大会和周五党团活动上不定期组织领导班子和全体党员反复学习有关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相关文件,深刻领会中央八项规定和纠正“四风”的用意和决心。针对执行“八项规定”方面存在问题,结合支队实际,细化了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制度,进一步完善各类审批制度,出台了财务管理、公务接待等方面的制度,从源头上加大了对“中央八项规定”的执行力度。五是严格执纪问责。支队监察室联合相关部门定期、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从细微之处入手,坚持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加大对各部门执行纪律、服务群众、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查纠违反纪律规定的人和事,刚性执纪,通报检查结果,对存在问题的部门要求限期整改,对整改结果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巡察整改期间,支队共约谈提醒2人。
3.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存在规费收入不建账、不统管,公款私存,大额规费长期滞留财务科人员私人账户;支队和商州大队不同程度存在列支会议费和培训费不规范、差旅费报销不规范、公务接待不规范、车辆维修加油管理不规范、违反政府采购规定采购大宗办公用品、列支宣传费不规范、违规公款交私人话费等问题。在账务上发现存在违规发放补助补贴、公款列支土特产、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针对巡察提出的三单填写不规范,不完整情况,重新修订了《支队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进行彻底、认真整改,坚决做到了接待工作严格按程序、守制度、严标准进行,并按照规定附注公务接待审批资料。
(2)关于民警超标准乘座火车软卧报销的问题整改情况。经查,2013年9月27日,由省交警总队统一组织安排,每地市去一名人员赴外地考察学习,省交警总队统一组织安排乘座火车软卧。巡察组指出后,支队认真学习了商洛市有关差旅费报销规定,就超支部分对当事人进行了追偿,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重新制定了《支队公务差旅审批管理制度》,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3)关于车辆维修加油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反馈的支队2013-2016年列支的部分车辆维修和加油不规范这一问题,情况是:交警支队作为公安交警执勤执法一线实战单位,在公车改革前,支队本级各科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车辆使用与管理人,分管领导负总责。公车改革后,支队车辆统一交由办公室管理,车辆用油实行加油票管理制度,由用车部门填写出差审批单,经分管领导签字,主要领导签字后,凭出差审批单到支队财务部门领取油票,财务部门按出差目的地核发油票,特殊情况下在外出差有少量现金加油,但回单位后补办审批手续,进行核报。公务卡业务开通运行后,支队要求,需要加油,一律由随车人员用公务卡加油,不得使用现金。各高交中队作为具体的执勤执法部门,车辆管理在公车改革前和改革后,一直执行中队领导负责制,车辆平时的管理和运行,根据各自的实际,依据工作需要和任务情况,由中队或各执勤点负责人实施,经费支队全额保障。由于各中队、各高速路巡逻路线和沿线服务区设置等客观差异性,有的中队参照支队管理模式进行管理,有的实行加油卡或公务卡加油,重要节假日和特殊恶劣天气条件下,不间断循环巡逻,有时一车一天要加2次油甚至更多,这是工作特殊性决定的。
针对巡察组指出的这一问题,支队经过全盘考虑,就此项问题重新修订了《支队公务用油管理制度》,规定所有车辆加油一律由单位转入加油站对公账户,在个别加油站不具备对公账户,但确因工作需要加油的车辆使用公务卡加油制度。
(4)关于宣传费用未签定合同的问题整改情况。根据市政法委(2013)37号文件要求,支队每年在商洛日报社、商洛电视台设“交通安全宣传专栏”,并按照文件精神每年分别支付给商洛日报社和商洛电视台相关宣传费用,未签订相关合同。针对这一问题,支队立即整改,决定从巡察反馈之日起,严格按程序要求履行相关宣传合同手续。
(5)关于规费收入存入私人账户的问题整改情况。
形成规费收入私存的原因是:2012年之前交警支队有规费过渡账户,2012年以后,随着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开通,单位不允许开设过渡账户,市财政非税局为支队提供一个户名为陕西省非税收入待解缴科目账户,此账户只能按照收费收入项目名称机打缴款书进行缴款。由于每天业务量大,随时缴款容易造成错账差款,也不方便操作,经与市财政非税局收费科沟通商定,既保证账务不出现差错,又方便对账,按箱票号收款缴费。开始因规费收入不是太多,都是暂时存入单位保险柜保管,后随着驾考人员增加,规费收入逐步增大,为保证资金安全,支队同意将规费存入工行个人名下作为临时过渡户,要求一定保证资金安全,产生的利息,汇报市财政非税局,答应给予利息科目维护后进行一次上缴,不准坐支、挪用。
巡察组指出这一违规问题后,支队积极与市财政局协商,要求开设规费过渡账户,通过相关科室、部门、单位、领导协调、走访、调查研究,于2016年12月26日人行审批通过设立了规费过渡账户,现已开始启用,并坚持每天16时前及时缴费入专户。同时,制定了《支队规费收入管理制度》《支队现金管理制度》,强化了规费收入及现金长效管理。
(6)关于培训费、会议费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反馈支队2013-2015年列支的部分培训费、会议费不规范问题情况是:在中央出台八项规定之前,支队召开会议和业务培训会,都是队务会决定或队长办公会决定,特殊情况由相应科室汇报分管领导,分管领导汇报主要领导同意后实施。当时对培训和会议管理,尽管是工作需要进行业务培训和召开的会议,但没有严格按程序,做到有计划安排和预算,暴露了管理不规范,审批程序不严的问题。
针对这一问题,支队进行了认真的反思,分析了存在问题的历史和客观原因,并结合当前形势要求,从2016年7月起,支队培训和会议工作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制度进行,要求保留培训课件和会议通知,做到有方案、有预算、有文件、有审批。
(7)关于涉嫌交纳私人话费问题整改情况。经查:西镇高交中队固定电话0914-5368089,系2014年元月在当地电信公司申请办理,当时由于镇安电信公司有办理宽带送话费活动,因此附带办理了一部移动电话(号码13379141602)作为办公电话使用,后因发现此号码电话产生其他费用(手机流量及短信服务费),故于2014年2月底申请将该号码注销。巡察整改中,将该部电话当时产生的非工作费用568.08元已经上交市财政局账户,支队分管领导对责任中队主要领导进行了警示提醒谈话。
4.内设监察室力量薄弱,执纪监督作用发挥不够问题整改情况。
已为监察室增加一名警力,在商州大队、高交大队增设了兼职纪检监察干部,使日常监督问责和执法执纪力量得到增强。
(四)关于作风建设不够有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市交警支队作风建设措施不够严实,一线民警和服务窗口服务意识不强,车管所大厅管理秩序混乱,“车托”与所内部分工作人员相互利用,社会反响很大问题整改情况。
成立了以王克武副支队长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整治车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制作了整治车托(非法中介)宣传磁带,在车管所大门口不间断循环播放;在车管所、机动车外观查验区张贴整治车托公告,悬挂整治横幅6面,车管所业务大厅及外观查验区全面实行所有车驾管业务一律由本人前来办理,一律不受理非本人业务,有效挤压了车托存在空间;2016年12月29日,支队联合、城管部门和商州公安分局民警等40余人协同作战,对支队车管所200米以内户外非法野广告进行集中清理,共清理大型户外代办违章、审车审照野广告4面,商洛电视台法制在线栏目全程跟踪报道,进一步对车托生存空间有效压制,取得较好成效;在市内3个检测站从2017年1月4日开始,统一实行一车一杆门禁制度,泛华、鹤雄检测站在院内外还张贴公告,使车托无处遁形。通过一系列措施,有效净化了车管所和检测站周边的环境,专项行动取得了明显效果。
建立了车管所领导带班值班制度,设置导办台,开展免费导办服务;合理规划办证大厅功能区域划分,方便群众办事;改造大厅和办公区域门禁系统,杜绝闲杂人员随意进出办公区域;更换老旧办公设备,为工作人员新购统一制式服装,开展持证上岗;加装大厅音视频监控设备,有效杜绝车托和所内工作人员相互勾结利用,危害群众利益和影响公平公正问题的发生。
2.关于商州大队财务管理及违规收取渣土车管理协作费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商州大队完善建立了财务管理制度、办公用品管理制度、公务差旅审批管理制度、公务用油制度、规费收入管理制度、现金管理制度,并在全大队推行使用公务卡,进一步加强了财务管理,从源头上坚决杜绝违规违纪问题发生。二是关于违规收取渣土车管理协作费问题,系商州大队在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开展渣土车联合整治时,因民警加班加点工作,有关部门给予的经费补助,商州大队当时没有从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的高度去认识而予以收取。巡察指出后,商州大队进行了全面清查,已按照有关财经制度进行妥善处理。同时制定了违规收费问题责任倒查制度,今后坚决不准收取任何单位的协作费,一经发现违规收费问题,严肃依纪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3.群众对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反映强烈的问题整改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124号令和139号令,规范了车驾管工作业务流程和规章制度,将车驾管业务流程在互联网、车管服务大厅进行公示,纳入全方位的社会监督。同时加强内教育管理和监督,对车驾管民警坚持周五例会学习教育,所领导检查民警一周工作开展情况,开展警示教育,经常进行提醒,要求民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制度办事,凡发现和接到群众投诉在车驾管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坚决一查到底,严格依法依纪处理。
(五)关于存在驾考不合理收费的问题
关于部分县考场反映,市交警支队与商洛永安驾驶员考试服务有限公司签订长期合作协议,该公司在科目二考试中向其他考场收取每名参加考试人员300元的费用,而考生并不在该公司所属的垭口考场考试,且商洛永安驾驶员考试服务有限公司从未向其他考场进行过任何投资。这一问题社会反响强烈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这一问题,支队研究采取以下几项断然措施,予以较好的解决。①废止了交警支队与商洛永安驾驶员考试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的不合时宜的协议;②函告市物价部门,依法、依规审批永安驾驶员考试服务有限公司学员训练等相关收费标准;函告商洛永安驾驶员考试服务有限公司向市物价部门申报相关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布。③严格执行驾驶员考试制度,合理使用各县区已建成的考场,严格执行公安部《考试管理工作规范》,按照互联网考试预约顺序规范考试工作,坚决执行驾驶员考试收费标准,绝对不发生交管部门多收取学员考试费问题。
(六)关于案件线索调查工作
虽然巡察组未直接向支队移交问题线索,但支队安排监察及政工等部门民警参加,对市人社局和市局纪委要求协助调查的线索,全力配合,认真调查,确保问题落到实处。
三、移交事项办理情况
市委巡察组未直接向支队党委移交需办理的事项。但向市公安局纪委移交问题线索10件,经市局纪委调查,组织函询6件6人,属不实举报线索7件,经研究给予诫勉谈话1件1人,警示提醒1件1人,党纪处分1件3人。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总之,通过我们的扎实整改,所有巡察反馈问题得到了整改落实,取得了显著成效,“六个提升”的目标基本实现,全市公安交管民警队伍思想认识、工作作风和执法执纪能力有了新的提升和明显转变,全市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各项工作呈现健康向上的发展势头。但是,涉及市区交通秩序整治的相关工作需要持续给力,不断巩固强化,新制定、修订的制度,关键还需加强落实。
下一步,我队将按照全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确定的全年工作思路和工作安排部署,以持续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总抓手,全面落实从严治党、治警责任,继续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在加强制度的执行力上下功夫,在推进热点、难点问题的持续整治上下功夫,按照市委巡察工作总体要求,扎实推进支队党委确定的“讲学习、讲规矩、讲团结、讲担当、讲实干、讲廉洁”暨“六讲”活动,竭力打造风清气正的公安交通民警队伍,在全面实施追赶超越、加快建设“创新、美丽、幸福”商洛的征程上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队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914—2360698;邮政信箱:商洛市商州区构峪桥西800米,商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