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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思践悟 |​ 市纪委监委三级调研员 刘建康 · 围绕政治建设 深化自我革命 提升案件政治审理水平
发布时间:2022-07-19   来源:市纪委监委宣传部   作者:刘建康

历史的画卷,总是在砥砺前行中铺展,时代的华章,总是在接续奋斗里书写。5月27日至30日,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圆满召开,刘国中同志代表中共陕西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向大会作了一个高屋建瓴、客观务实、内涵丰富、振奋人心的报告。大会报告就陕西今后五年的奋斗目标和总体要求提出十一项任务,其中深化自我革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任务中,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省纪委向中国共产党陕西省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也强调必须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决担负起“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这些部署和要求对推进案件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审理干部要努力在学深弄懂、学用结合上下功夫,思想上领会到位,行动上贯彻到位。

强化思想引领,提升履职能力。自觉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史学习教育和习近平总书记三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作为思想建设的必修课,自觉锤炼党性、求真务实,持续加深对“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的认识,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从政治和全局的角度去思考领会上级的决策部署和要求,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自身职责与“国之大者”联系起来,把审理工作放在“国之大者”的背景下思考,以更加坚定的态度、更加强烈的担当、更加务实的作风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坚决扛起政治监督责任。

深化审理职责,提高案件质量。案件是审理的对象,是工作载体,并非工作的最终目标。审理工作兼具政治性与专业性,审核把关、监督制约职责,不仅要审事实证据、处理结果,监督制约办案部门,更要进一步审核每一个案件,党员干部是不是在政治上靠得住,能不能做到“两个维护”,要把审理工作核心放在责任和权力,把关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各项工作中的落实、党组织各项纪律要求在党员干部个人身上的落实,根本是揭示腐败和作风问题的政治本质和政治危害,把好政治关。监督制约办案部门在反腐败斗争中做得不够、做得过头或者做得随意的问题,目的是维护纪检监察工作的正确航向,巩固党的领导。案件审理工作应全面把握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判断、政策策略和工作重点,引导案件查办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推进。

准确把握政策,增强纪法能力。案件审理工作中,讲政治是第一位的,但越讲政治就越讲事实、讲证据、讲程序,就越要有纪律意识、法治意识、程序意识。党的纪律审查调查虽不能决定一个人的自由和生命,但决定一个人的政治生命,越是讲政治,就越要讲法纪。案件审理工作必须严格对照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以事实为依据,以纪法为准绳,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审视问题,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重点把握是否存在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违纪违法时间节点、事实和性质、后果和影响、配合审查调查及认错悔错态度、退缴违纪违法所得情况、处理结果可能产生的影响、被审查调查人所在单位党组织意见、本地区其他干部违纪违法处理情况等因素,准确区分轻微违纪与严重违纪、严重违法与涉嫌犯罪行为的界限,科学精准运用“四种形态”。

锤炼过硬本领,强化队伍建设。审理干部队伍要按照习总书记强调的“年轻干部要锤炼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树立不负人民的家国情怀,追求高尚纯粹的思想境界,为党和人民事业拼搏奉献”要求,紧扣忠诚干净担当这一根本要求,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进一步提高素质能力,进一步优化政治生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加强理论业务知识的培训,学懂弄通“三新一高”大理念、大战略、大布局,培养一大批审理工作的行家里手,推动案件审理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不断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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