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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 · 学思践悟 | 王少军 · 严守纪律规矩 忠诚履职尽责
发布时间:2023-04-03   来源:市纪委监委宣传部   作者:王少军

开展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是当前纪检监察机关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近段时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扣学习教育这个根本,领导干部率先垂范,积极发挥领学促学作用,带动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知原义,不断夯实教育整顿的思想基础。即日起,“廉洁商洛”开设“教育整顿·学思践悟”专栏,围绕单元主题,开展研讨交流,推出一批学习体会文章,供大家相互学习交流。

党的纪律规矩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更是关乎党兴衰成败的“生命线”。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党的忠诚卫士,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纪委全会精神,按照“忠诚于党、勇挑重担、敢打硬仗、善于斗争”要求,严守党的纪律规矩,坚持以党性立身做事,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线砥砺品格操守,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彰显担当作为。

一要铸就政治忠诚,始终保持信仰坚定。忠诚是为人处世的基本要求,更是一种责任和美德。党章明确规定,“对党忠诚老实”,是党员干部的基本规矩。习近平总书记也多次强调,讲纪律守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纪检监察干部要强化政治理论武装,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凝心铸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不断增强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坚定性。要不断保持忠诚定力,在任何时候都要站稳政治立场,把牢政治方向,时刻不忘自己对党应尽的义务和党章赋予的职责。要不断强化忠诚“外显”,既要将忠诚于党的品质外化于行,又要同不忠于党的言行作坚决斗争。

二要勇于善于担当,积极主动履职尽责。党的二十大对推进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新的战略部署,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正风肃纪反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一是敢于坚持原则。维护党纪、惩治腐败是纪检监察机关使命所系、职责所在,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纪检监察干部不能怕得罪人。我们必须以鲜明的态度、果敢的行动坚决反对工作中安于现状、墨守成规、畏首畏尾、明哲保身,在重大原则问题、大是大非面前不说话、不发声,消解党的战斗力等行为。二是敢于动真碰硬。腐败和反腐败的斗争是一场殊死较量,面对腐败分子和腐败现象,我们要敢于亮剑、敢于斗争,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困难和矛盾面前不妥协、不敷衍、不塞责。三是锻造过硬本领。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具备一定的政治素质和专业技能,以及与承担任务相匹配的履职能力。当前,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全面强化思想政治、能力素质、纪律作风建设,扎实抓好理论学习、实战实训、作风培育、蓄能增效等“四大工程”,不断提升严格执纪挑重担、改革创新求突破、聚焦主业打胜仗的能力,敢于担当、善于担当、决战决胜。

三要干净做人做事,带头做到廉洁自律。“打铁必须自身硬,自身硬首先要自身廉。”纪检监察机关不是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不是生活在真空里,也不具有天然的“免疫力”,其他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同样有可能存在。随着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纪检监察干部面临腐蚀与反腐蚀、围猎与反围猎的严峻考验。作为党的纪律规矩的执行者和维护者,一旦出了问题,往往社会更关注、影响更恶劣。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我们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坚守政治红线、纪律高压线、廉洁底线,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惑。要加强自我监督和约束,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干部“十严禁”,严格约束“八小时”内外言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兢兢业业履职,如履薄冰尽责,慎独慎微、自警自省,坚决不碰法纪法规“高压线”、不越党风党纪“防火墙”、不进八项规定“隔离带”。要充分认识教育整顿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开展教育整顿作为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作为适应形势任务、扛起职责使命的必然要求,作为以彻底自我革命精神检身正己、接受锻造淬炼的有力抓手,坚决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廉,永葆铁军本色,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作者系市纪委常委、监委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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