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专题专栏 >> 学思践悟
教育整顿 · 学思践悟 | 赵陆明: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 做新时代忠诚干净担当的巡察干部
发布时间:2023-05-11   来源:市纪委监委宣传部   作者:赵陆明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纪检监察队伍必须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锤炼过硬的思想作风、能力素质,以党性立身做事,刚正不阿、秉公执纪、谨慎用权,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主动接受党内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始终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作为巡察干部,干的是“打铁”的活儿,自身必须过硬,要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发扬斗争精神,锻造过硬本领,忠诚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做新时代忠诚干净担当的巡察干部。

一要锤炼政治品格,提升政治能力,切实增强接受最严格约束和监督的思想自觉。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认识是行动的动力,只有认识到位,行动才能自觉。作为巡察干部,要带头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心怀“国之大者”,增强政治定力、抵腐定力,自觉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思考和谋划巡察工作,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巡视巡察工作方针,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和市委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盯“三个年”活动、“一都四区”建设、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等重点工作,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坚持公权力运行到哪里,巡察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在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中不断锤炼政治品格,提升政治能力,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

二要深化理论武装,锻造过硬本领,切实增强接受最严格约束和监督的政治自觉。理论是实践的指南,实践是理论的源泉。作为巡察干部,要坚持理论武装和业务技能有机结合,系统学习党章党纪和法律法规,强化纪法贯通,规范履职行为,坚决树牢“有权就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的理念。 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巡察干部面对最难战胜的敌人不是别人而是自己,要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坚决杜绝自作主张、不按规定请示报告,私自留存、违规处置问题线索,跑风漏气、泄露信息,接受请托、说情关照等问题的发生,做到“探照灯”既照别人也照自己,既要有善于与监督对象斗争的高强本领,又要有敢于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的勇气和决心,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问题摆进去,以案为鉴、举一反三,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

三要树牢宗旨意识,砥砺严实作风,切实增强接受最严格约束和监督的行动自觉。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是我们党执政的最大底气,脱离了人民群众,巡察工作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作为巡察干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正风肃纪反腐严的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把人民群众的“关键小事”当作自己的“心头大事”,人民群众痛恨什么、反对什么,就重点巡察什么、纠正什么,不断提升巡察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工作中要始终保持身在“舞台中央、聚光灯下、放大镜下”和“旁若有人、常若有人”的警醒,自觉接受人民监督,把时间从八小时内延伸到八小时外、环境从办公场所延伸到日常生活。坚持廉洁齐家、涵养良好家风,自觉净化朋友圈、生活圈、交往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慎独慎初慎微慎友,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作为一名巡察干部,要不断树牢“严管就是厚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理念,让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成为一种习惯,以实际行动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为新时代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作者系市委巡察办副主任)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