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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洛南建好用活廉政档案

精准画像夯实监督基础

发布时间:2024-10-21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张少英

“余某某党纪处分影响期尚未结束,建议不予表彰”“赵某某问题线索正在核查,建议暂缓使用,待查清问题后再作答复”。近日,陕西省洛南县纪委监委对照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对县委组织部拟表彰、提拔人员的党风廉政意见作出回复。

洛南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要求,由委机关组织部牵头,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室等部门“联审”,重点围绕信访举报、立案审查、党纪政务处分、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等情况,对被征求意见人员“精准画像”,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提出廉政审查意见,再由各级层层审定后出具回复意见。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共对11批次882人出具党风廉政回复意见,对5人提出否定意见、4人提出暂缓使用意见,建议取消2人评先评优资格,有效防止了干部“带病”上岗、提拔、表彰。

及时准确的党风廉政回复意见,离不开详细全面的廉政档案。洛南县纪委监委把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作为开展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按照“应建尽建、应纳尽纳”原则,坚持“一人一档、统一标准、专人管理”,高标准建设、动态化管理、精准化运用廉政档案。截至目前,该县纪委监委已建立全县科级、站(所)、股室级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2500余份,为做细做实日常监督夯实基础。

全面建档、及时更新,该县纪委监委认真抓好廉政档案材料的充实完善,通过与组织、人事、巡察、审计等部门的经常性沟通联系,实时掌握、动态更新党员领导干部奖惩考核、线索处置、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等情况,确保廉政档案能够准确完整体现其廉政轨迹。对于已建档人员的档案信息,定期检查核实;对于新提拔、调整人员的档案信息,及时更新完善,确保情况明、数字准、信息清。

洛南县纪委监委坚持建用结合,在建好廉政档案的基础上,注重将其用好用活,切实为监督执纪综合研判提供重要依据。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常规巡察、审查调查等工作时,围绕廉政档案中涉及的任职情况、信访举报、线索处置情况等信息,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画像”。同时,结合个人廉政档案对其所在单位政治生态进行分析研判,查找共性问题和廉政风险点,对反映出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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