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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存在问题与对策浅析
发布时间:2022-07-07   来源:市纪委监委   作者:王少军 张超

当前,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审查调查安全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做好审查调查安全工作防范化解风险挑战是当前必须面对和解决的课题,也是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关键。

一、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一)安全工作关乎党的形象和反腐败工作大局。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审查调查工作首先是政治工作。一旦发生安全事件或事故,工作往往就难以进行下去。从小处说,案件得不到应有查处;从大的方面讲,就会直接影响本地区本单位反腐败工作的开展,影响工作大局,进而影响党中央反腐败决策部署的有效落实。我们必须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是审查调查“生命线”的理念。

(二)安全工作关乎审查调查工作高质量发展。高质量发展是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十九届中央纪委工作的主题主线。高质量发展要求我们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不仅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而且要手续完备、程序合规、行为文明、效果良好,做到每个案件都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如果审查调查安全出了问题,出现调查对象死亡,那么案件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全部都要打折扣甚至是“负数”,这本身就是工作质量差的直接表现,高质量发展就无从谈起。

(三)安全工作关乎“三不”一体推进。赵乐际同志指出,谈话是“三不”一体推进的具体实践。谈话是与被审查调查人员和其他涉案人员或者相关证人面对面、最直接的接触,谈话中通过讲政策、讲纪法、讲事实,倾听对方的说明和解释,通过这种直接接触,被审查调查人员和涉案人员能够更直观、更真切、更深刻地感受到党中央对反腐败的信心和决心,帮助其提高思想认识,相关证人也能受到教育和警醒,这是推进“三不”的一个有效途径。而这种效果的取得必须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如果安全出了问题,那么不仅无法达到效果,反而会起到相反作用。

二、当前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存在问题及成因分析

(一)新形势新任务对审查调查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党中央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新思路新理念新要求,决定了审查调查工作标准更严,难度更大。在此背景下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改革后监督对象数量大幅攀升,人员构成日益复杂,不可控因素明显增多,工作任务不断加重,一些纪检监察干部还不能完全适应工作的需要。《监察法》等法律法规的出台对审查调查时限要求更紧,对证据的审查标准要求更高,一些审查调查对象反侦查能力很强,手段隐蔽,工作难度不断加大,审查调查人员承受着较大压力,容易产生急躁情绪。许多案件案情复杂,涉案人员较多,利用“走读式”谈话询问证人的比例也在不断提高,风险评估难,谈话对象也容易受到外界因素干扰,安全压力更大。

(二)部分纪检监察干部对审查调查安全重视不够。一些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站位不高,对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理念树得不牢,或错误地认为这是“自废武功”,或片面地强调“麻烦”,或麻木地认为安全事故离自己很远,存在侥幸心理。一些单位相关安全保障措施流于形式,存在走过场的问题,对“走读式”谈话概念界定模糊、制定安全预案“千人一面”“点到为止”,甚至套用模板,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找临时谈话对象只体现在初核方案中,没有单独履行审批手续。有的制定调查方案过程中,没有同步制定安全预案,对谈话对象思想情况、身体状况、家庭关系了解不够,履行接送手续不到位。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做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不足,重核查、轻疏导,谈话后未做好思想解压,管控措施和回访跟踪不到位,对是否安全到达、个人情绪是否稳定、思想状态是否端正等情况了解不及时。

(三)确保审查调查安全的硬件还不完善。部分县、镇纪检监察机关谈话场所不够规范,特别是开展“走读式”谈话有时是在酒店、村委会办公室等临时场所,安全设施不健全、不达标。具体表现在:一是谈话场所选址不理想。有的借用其他单位办公用房改造谈话室,外界环境复杂,人员出入频繁,隔音处理不到位,不利于保密和疫情防范等工作。有的功能分区不合理,存在先天缺陷上的“硬伤”。二是谈话场所内安全设施处理不到位。个别谈话场所内窗口、下水管道、暖气等防护处理不到位。有的场所未建立消防逃生通道,消防器材配备不全。有的医疗设备配备不齐、常备药品不足,保管随意。三是谈话场所内监控设备陈旧。个别谈话场所改造较早,录音录像硬件设备较为落后。有的对审查谈话能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但影像资料模糊,分辨度不够。部分县、镇级谈话场所录音录像设备储存时间较短,谈话人员对设备操作不熟练,在谈话影音资料刻录、保管上保密意识不强。

三、高质量做好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对策建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意识。要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审查调查”的理念,增强抓实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查办每一起案件,要充分体现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实现纪法约束有硬度、批评教育有力度、组织关怀有温度。要始终坚持无安全不办案的理念思路,实际案件调查核实过程中,如果综合研判后认为案件的办理可能会发生安全事故、事件,宁愿不办案也要确保无安全事故事件;如果研判后认为案件暂时不具备安全办案的条件,待条件成熟后再办理。

(二)加强教育引导,落实风险管控。突出抓好“走读式”谈话安全这个重中之重,坚持防范为先、全程管控,规范谈话前评估预判、谈话中思想疏导、谈话后跟踪回访等环节,把事前评估摸底、事中管控减压、事后交接回访等环节做实做细。要通过多种渠道,对谈话对象工作履历、身体状况、性格特点、家庭关系、工作表现、为人处事等方面情况尽可能做到应知尽知,准确做好风险评估和研判。审慎确定谈话场所,稳妥通知谈话对象,立足教育感化,严控谈话次数和时长,严格执行谈话方案,做实思想工作,冷静观察、及时发现、稳妥处置谈话过程中的风险隐患,全力确保谈话安全。

(三)健全完善机制,强化安全监管。要健全完善风险排查检查机制,经常通过自查、交叉抽查案卷、检查谈话场所、建立问题台账等方式,全面排查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风险和隐患,从宏观把握、从细节入手,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及时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要强化安全监管,针对安全事故事件易发多发的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不断完善措施方法,做到心中有数、手中有策、应对有效,全面提升审查调查安全工作水平,坚决防止安全事故事件发生。

(四)夯实业务功底,提高工作能力。要坚持边学习、边调研、边工作、边总结,不断增强纪法思维、辩证思维,提高执行政策水平、执纪执法水平、思想政治工作水平和信息化工作水平。要统筹把握审查调查和安全工作,认真分析问题线索,深入了解情况,全面研究问题,熟悉掌握政策,做好充分准备。构建明确清晰的宏观思路,清楚任务定位,找准方向重点,把握时机节奏,不断提升审查调查工作质效,努力确保审查调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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