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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政府驻外办事机构日常监督的思考
发布时间:2025-11-07   来源: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     

随着我市高质量发展进程的加快和对外开放的深入推进,市政府驻外办事机构在服务经济建设、加强区域合作、开展政务联络和信息沟通、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对商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然而,市政府驻外办事机构在运行中逐渐凸显的日常监督工作弱化、软化、虚化、退化等问题,成为制约其效能发挥的重要因素。

一、基本情况

商洛市政府现有驻外办事机构三个: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正处级建制,现有编制3名;下设联络服务中心,事业编制4名。主要承担工作联络、后勤服务、信访接待等服务工作。

市政府驻南京办事处(市政府驻上海联络处),副县级事业单位,现有编制9名。主要承担商洛市与上海市等长三角地区经济协作、招商引资等方面的协调、联络、服务等工作。

市政府驻西安办事处,正县级事业单位,现有编制24名。主要承担服务商洛经济建设、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加强流动党员和流动团员管理服务、开展政务联络和信息沟通等工作。

近年来,各驻外办事机构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对驻外机构转型发展的工作要求,锐意改革推动高质量转型发展,充分发挥好职能优势,主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然而,由于驻外机构距离市政府机关相对较远、日常监督不到位等各方面因素,驻外机构及人员的自我监督能力逐渐弱化,主动履职尽责意识下降,导致日常管理和运行效能有所退化。今年以来,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围绕市政府驻外机构领导班子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内控制度管理和廉政风险防控、干部队伍教育管理监督等方面的内容,先后采取听取情况介绍、座谈交流、查阅资料账目、个别谈话等方式,深入了解掌握市政府驻外机构领导班子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切实做到监督不留盲区。

二、存在问题

(一)监督意识弱化。目前,对市政府驻外机构的监督主要依赖于主管部门的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缺乏自我监督系统性和主动性。这种监督方式往往侧重于表面现象和短期效果,难以深入挖掘和解决问题。如在今年的巡察反馈问题中有驻外机构人员、资产管理以及信息保密等方面风险隐患突出。驻外机构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不规范,院落修缮经费、专项工作经费等未上党组会议研究。在调研中发现有的驻外机构对办公室机关纪委《提示函》和纪检监察组《监察建议》执行整改不力,整改效果不佳。2019年巡察反馈的“北办、西办、南办等驻外机构监督不到位,管理措施不够完善”“精文减会要求还未落到实处”“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等问题在2024年巡察中依然存在。

(二)监督方式软化。现有的监督手段主要停留在文件审查、会议汇报等传统方式上,缺乏现代化、信息化的监督手段,这导致监督效率低下,难以实时掌握驻外机构的工作动态和存在问题,日常监督流于形式,浮于表面。在调研中发现三个驻外机构普遍缺少学习制度、党员干部职工未制定学习计划、集体学习记录不规范,政治理论学习不经常、不扎实,三个驻外机构均未严格坚持“第一议题”制度。西办学习专栏和相关材料仍停留在“党史学习教育”时期,更新不及时。由于缺乏学习和日常监督,部分驻外机构党员干部政治站位不高,政治意识淡漠,个别干部对重大事项不请示、不报告,有的干部之间不团结。

(三)监督机制虚化。驻外机构的监督机制尚不健全,缺乏明确的监督标准、程序和奖惩措施,导致日常监督工作缺乏规范性和权威性,难以形成有效的监督合力。经2023、2024两年现场检查,三个驻外机构基本没有建立《议事规则》《办事流程》《财务管理制度》《干部日常管理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或者制度形同虚设,制度执行流于形式。如南办财务批、管、用内控机制不健全。北办公务接待、物品采购制度执行不严。西办议事规则不健全。

(四)监督成效退化。三个驻外机构因所处区域位置不同,职能职责作用也各有侧重,由于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等方面的限制,驻外机构的内部监督力量相对薄弱是其共性问题。工作人员往往身兼多职,难以专注于内部监督工作,内部监督效果不佳,致使个别驻外机构在作用发挥方面不够精准,如西办随着商洛经济社会发展,交通、信息、区位条件的改善,部分职能作用发挥不明显,不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同时存在干部教育管理不严,个别干部接访工作方法欠妥,引发信访人举报、上访等问题。

三、原因分析

(一)思想认识有偏差。个别干部对驻外机构日常监督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驻外机构只要确保正常运转、做好服务保障就是完成本职工作,觉得自身内部监督可有可无,导致监督工作得不到足够的重视和支持,难以形成有效的监督。

(二)履行责任有缺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不严格,“一岗双责”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对干部日常谈心谈话不够,教育管理不严格,未能及时发现、解决驻外机构内部日常管理中的存在问题。

(三)内控机制不完善。驻外机构缺乏明晰、系统的监督规定和操作流程,在实际操作中缺乏依据和指导,导致监督工作难以深入开展,难以取得实质性的成效。

(四)监督检查频次少。由于距离较远,办公室机关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对驻外办事机构现场监督检查次数较少,纪检监察组仅在每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时对驻外机构进行现场检查,考核时也仅要求报送相关资料,业务指导不经常,压力传导不到位。

四、对策及建议‌

(一)压紧压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夯实主管部门党组主体责任,加强对各驻外机构的监督管理,定期对各驻外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干部职工进行谈心谈话,全面了解驻外机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落实、各项工作的开展等情况。坚决扛牢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督促驻外机构做好巡察整改,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推动完善派出机关对驻外机构日常管理机制‌。

(二)‌强化制度约束管理‌。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全面加强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符合驻外机构实际的各项内控管理制度,全面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要求驻外机构严格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各项规章制度,贯彻执行党组的各项决策安排,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汇报,确保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

(三)‌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紧盯管理薄弱点,通过远程监督与实地监督相结合的方式,严格落实市政府改进作风“十八条”、过紧日子“二十条”、减支出转作风提效能“十条”和节俭办节会“八条”等规定,严格公务接待审批,严控公务接待范围、接待标准。重点关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重点监督项目推进及“三公”经费使用等问题,深入排查廉政风险隐患,健全风险防控机制。

(四)‌规范干部监督管理‌。针对驻外机构远离机关、接待任务多等情况,督促“一把手”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组织廉政教育,参观廉政基地,强化干部纪律意识,常态化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懂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勇担当。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请假报备制度。进一步明晰岗位职责,明确工作任务,加强绩效考核,并与干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晋职晋级、评优评先结合起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五)‌实现监督全覆盖‌。纪检监察组联合机关纪委,通过定期召开驻外机构主要负责人会议,对驻外机构在全面建设、内部管控、长远发展、人员调整配备等方面进行科学谋划,形成长效机制,确保对驻外机构的监督管理实现全覆盖。通过驻点调研、专项监督等方式,进一步压紧压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驻外机构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服务地方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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