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三资”是村集体最重要的“家底”,也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物质基础,关乎群众切身利益。近年来,部分基层干部向农村集体“三资”“伸黑手”“动奶酪”,啃食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必须坚决予以纠正查处。为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进一步规范,商南县纪委监委从近年来查处的“蝇贪蚁腐”问题入手,深入分析研判存在问题及产生原因,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与建议,现形成专题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商南县位于秦岭东南麓,鄂豫陕三省八县结合部,县域面积2307平方公里,辖9镇1办128个行政村(社区),总人口24.86万人。全县成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119个,统计资产24.6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7.18亿元,非经营性资产17.42亿元,长期投资2.81亿元,固定资产19.44亿元,大部分集体经济合作社理事长由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兼任。全县农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2784.99万元,全面消除10万元以下的薄弱村,集体收入10万-20万元的村67个、20万-50万元40个、50万元以上12个。119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在“陕农经”平台村注册登记,累计录入记账凭证、资源资产、合同信息19225条,支付业务861笔,涉及金额4301万元。
去年集中整治以来,商南县纪委监委把推进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作为监督重点,强化监督执纪,持续加大对乡村振兴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累计查处群腐案件336件401人,其中,查处乡村振兴领域案件132件152人,占比39.3%。从违纪行为看,查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方面47件50人,占比35.6%;“三资”管理方面46件57人,占比34.8%;工程建设项目方面16件16人,占比12.1%;惠农补贴补助方面13件17人,占比9.8%;产业发展方面5件5人,占比3.8%。从处理情况看,第一种形态处理28人,占比18.4%;第二种形态处理114人,占比75%;第三种形态处理7人,占比4.6%;第“四种形态”处理3人,占比1.9%。从人员类别看,查处科级干部16人,占比10.5%;查处一般干部22人,占比14.5%;查处村干部等其他人员114人,占比75%。总体来看,“三资”管理方面,村组干部违纪违法人数占比较高。
二、案件特点
一是有的监管不力、层层失守。个别职能部门、镇(街)业务干部在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申报验收过程中或不作为、走过场,或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致使监管流于形式,项目资金被套取。比如,赵川镇石堰河村支书兼村委会主任、和雅茶叶合作社法人黄某,以和雅茶叶合作社名义申报项目补助资金,制作虚假的项目立项研讨会议记录、项目申报文件等项目资料,但从村、镇、县三级项目审核层层失守,导致低产茶园科管项目被套取补助资金15万元。比如,县农业农村局特色产业发展中心干部何某在对猕猴桃果园提升产业项目验收时,收受项目实施单位礼品、现金共计7000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县畜牧兽医中心副主任叶某在对畜牧养殖等相关产业项目验收时,收受礼金9000元,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二是有的漠视纪律、无视群众。个别村干部工作作风不严不实,滥用职权,不按程序处理村级事务、不按规定公开村财务,故意规避集体决策,损害群众利益。比如,清油河镇团坪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明某,改变扶贫资金用途,擅自决定将21万元资金违规入股私营企业,目前企业经营不善,资金面临流失风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比如,湘河镇双庙岭村原村委会副主任姜某亮、原监委会主任姜某辉,在代表村集体与某农产品有限公司签订承包经营合同时,未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未对合同内容严格审核,“一签了之”,将村集体油茶加工厂经营权以“每年壹元承包费”承包给该公司,二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是有的风腐交织、以权谋私。个别党员干部追逐个人私利,从不务实事、与民争利到贪污受贿,风腐交织问题突出。比如,城关街道石垭子原村党支部书记钱某,长期拖欠38户群众土地资金及分红,指定监委会主任杨某承包该村产业路建设,通过虚增产业路工程预算的方式,多套取集体资金7.1万元,钱某个人分得2万元,杨某送给其他3名该村干部共7000元。钱某、杨某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其他村干部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警告处分。
四是有的贪污侵占、小官大贪。个别干部肆意妄为,把责任当作“捞钱”的资本,将专项资金或集体资金直接据为己有,侵吞群众利益。比如,县畜牧兽医中心原办公室主任周某,利用掌握单位公章及负责经办报账工作的职务便利,先后4次伪造报账资料骗取畜牧产业补助资金共计230.2万元,用于偿还其本人借款、日常消费及网络赌博,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比如,金丝峡镇西湾村原党支部书记魏某,利用“一把手”权力之便,侵吞20万元村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用于个人购房款,严重侵害村集体利益,损害国家财政利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审查起诉。
三、原因剖析
(一)监管责任落的不实。一是主体责任弱化。个别镇(街)党委、政府及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者将主要精力用于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方面,存在“重分配轻管理、重建设轻运营”的惯性思维。二是监管履责不力。个别乡村振兴项目审核村、镇、县三级层层失守,职能部门与镇(街)协同不足,尚未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的监管体系。“陕农经”平台使用监管还未全面覆盖,基层资金使用存在监管盲区。三是主动作为不够。村组作为集体“三资”的所有者,主动接受监管的意识不强,部分村本年度还未使用线上记账,同时由于农村集体“三资”涉及面广,历史遗留问题多,村干部对做好集体资产管理工作存在不愿管、不敢管、不会管的现象。
(二)监督力度有待加强。一是部门监督合力没有形成。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监督合力没有形成,“村财镇管”监管模式缺乏有效制度支撑,财政资金信息共享、全程监管、责任追究缺乏系统研究,资金使用管理仍有风险隐患。二是内部监督作用发挥有限。虽然已明确村级党组织纪检委员,但村(社区)大多数为“熟人社会”,基层纪检委员存在着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的问题,有的甚至与村干部沆瀣一气,作用发挥有限。三是民主监督机制不够完善。部分村“四议两公开”落实不到位,“三资”管理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群众普遍对集体“三资”的使用和管理情况了解有限,难以进行有效的监督和参与。
(三)干部素质亟待提高。一是能力素质不高。村上财务人员大多不具备专业知识,经常性地跟着感觉走、按照经验干,触碰党规党纪底线的风险较大。二是政治素养不强。部分村干部政治理论水平欠缺,主动学习意识不强,政治站位不够高,党性观念不够强,易受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不良影响。三是纪法意识淡薄。个别村干部纪法意识淡薄,从近年来查处的农村党员干部来看,存在二次、三次违纪现象,一再触碰纪律红线,有的甚至是在处分期内再次受到处理。
四、对策建议
一是持续强化责任落实。持续推行村集体“三资”监管“五责协同”工作机制,厘清乡镇党委、乡镇纪委、行业部门、村级组织、村级监督组织“五方”权责。压紧压实镇(街)党委、政府领导责任,抓实研究部署、业务培训、排查整改、警示教育、制度建设,推动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高效运行;压紧压实镇(街)纪委监督责任,加强日常监督、专项治理、线索处置、案件查办、问题整治,推动健全“三资”监管体系;压紧压实主管部门监管责任,规范制度机制、预审备案、账目管理、流程监管、问题处置;压紧压实村级组织直接责任,落实分析研判、民主决策、主动报告、民主监督、考核评议,管好用好集体“三资”;压紧压实村级日常监督责任,及时收集民意、提出建议、发现问题、提醒纠正、跟进监督。着力构建主体明晰、权责明确、有机协同、务实管用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五项”责任协同落实机制,确保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有序、高效运行。
二是逐步健全监管体系。推动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责任,保障所有村级组织熟练运用“陕农经”平台,使每一笔资金支出实现网络监管;推动职能部门探索建立“村财镇管”制度并推行,规范资产登记、合同管理及收益分配机制,完善资金支付限额和审批流程,防止资金违规支付;加大纪巡审联动力度,督促加快开展村(社区)经济审计工作,坚持边审边巡边移问题线索;发挥基层纪检委员监督作用,督促村组织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及时公开村集体“三资”管理信息,给农民亮出“明白账”,确保农村集体“三资”颗粒归仓。
三是抓紧抓实教育警示。持续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把认真贯彻执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紧抓不放,办好“纪法微课堂”,拍摄“纪法微视频”,常态组织纪检监察干部送纪“下乡”,做好纪法阐释宣教,针对涉农领域相关干部开展务实有效、入脑入心的纪律教育,分层级分类别组织党员干部参加旁听庭审、廉政教育,切实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推动党员筑牢防线、严守底线,清廉干净、担当干事。
四是紧盯腐败从严问责。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紧盯涉及乡村振兴领域的重点项目、重要人员,综合运用以案挖案、数据比对、舆情分析等方式发现问题线索,对关乎群众切身利益、资金量大、影响恶劣的问题快查快办,严查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行为,滚动推进带件下访、领导包案,深化运用“室组地”联动、片区协作办案机制,持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坚决斩断伸向群众利益的“黑手”,同步倒查主体责任、监管责任,补漏洞、清生态,全方位整改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