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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商洛 · 有你有我 | 党建引领筑根基 清风劲吹润村居——市委社会工作部推进清廉村居建设工作综述
发布时间:2025-10-09   来源:市委社会工作部     

基层是国家治理的“神经末梢”,村居是清廉建设的“最后一公里”。作为在改革中应运而生的党委职能部门,市委社会工作部自2024年5月份成立以来,立足“统筹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这一重要职能,紧盯“村级议事协商开展、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村(社区)工作事项准入”等重点工作,将廉洁元素融入基层治理各环节,不断加强清廉村居建设,为提升基层治理效能持续注入清廉动能。

开展村级议事协商

筑牢民主决策廉洁根基

村级议事协商是推动基层治理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重要环节。市委社会工作部全面推动《陕西省村级议事协商规范指南》落地落实,建立健全“议题收集确定—开展多元协商—结果公示落实—评价总结存档”全链条机制,推进村级民主协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指导村(社区)围绕目录明确的17项法定事项、6项重大事项和5项一般事项,特别是涉及集体资产处置、惠民资金发放等廉洁高风险事项开展广泛深入的协商。鼓励有条件的村(社区)创新“线上+线下”融合模式,线上依托微信群、为村服务平台等渠道收集民意,线下通过院落会、恳谈会等接地气的形式听民声。今年以来全市累计开展协商活动1200余场,解决道路修缮、矛盾纠纷等问题860余个,协商结果通过村(居)务公开栏、线上平台公示,实现议事过程可追溯、协商结果可监督。

规范村(居)委会建设

扎紧权力运行制度笼子

村(居)委会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需要群众广泛参与、共同监督。市委社会工作部将“深入推进清廉村居建设,常态化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纳入《加强村(居)委会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引》,推动健全完善村(社区)经费保障和管理使用制度、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使用制度,确保经费使用透明、合理、高效。同时,不断完善经费使用监督机制,由村(居)民代表、村务监督委员会等组成监督小组,定期对经费的收支情况进行审查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质询。指导村(社区)健全完善党领导下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保障村(居)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凡涉及村(社区)公益事业、公共事项、政策落实、发展规划等与村(居)民切身利益相关的重大事项,以及群众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实行工作事项准入

破解“小马拉大车”难题

为基层减负让干部摆脱繁琐事务、聚焦主责主业,为清廉村居建设增添活力。市委社会工作部贯彻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联合市委农办、市民政局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村(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试行)的通知》,对村(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审批、退出申请、变更申请动态调整机制进行优化,指导各县(区)对村(社区)工作事项准入、退出情况开展日常监督。结合实际,同步明确村(社区)依法自治事项指导目录(试行)30项、村(社区)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指导目录(试行)71项、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第二批)7项。此外,持续巩固清理基层组织“滥挂牌”成果,扎实开展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回头看”工作,进一步清理目录外挂牌302个、不应出具证明事项41项,着力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

基层稳则天下安,基层廉则民心向。市委社会工作部通过系统推进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化、村(居)委会建设规范化、工作事项准入精细化,以民主决策凝聚治理合力,以制度约束筑牢廉洁防线,以减负赋能激发基层活力,为清廉村居建设提供了坚实支撑。市委社会工作部负责人表示:“加强清廉村居建设,是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持续提升的重要举措,我们将采取更加务实高效的行动,积极回应基层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村居一线落地生根,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新成效,为百姓幸福生活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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