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该弄虚作假套取集体资金,愧对组织和群众的信任……”日前,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高寺镇鼓楼村原党总支书记刘某因虚构资料套取村集体资金1.24万元,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款予以追缴。
此前,资阳市纪委监委梳理案件台账和日常监督台账发现,一些村级组织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使用方面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严重损害群众利益,败坏干部形象。
对此,资阳市纪委监委统筹在全市范围开展农村集体“三资”领域突出问题监督检查,采取“纪巡财审”联动监督方式,抽派巡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监督力量,同时整合相关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县(区)纪委监委力量,组建监督组,直插基层一线,通过座谈交流、查阅资料、数据比对、个别访谈等方式,排查农村集体财务管理突出问题。
监督组重点排查财务制度执行不规范、财务收支管理混乱、截留私分、虚报套取集体资金等问题,特别是坐收坐支、私设“小金库”及“账外账”、虚假列支,以借款、垫资、合作经营等名义故意长期拖欠或变相占用集体资金,违规出借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套利等行为。同时,推动整治财务公开不及时、内容不完整等问题。
该市还围绕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集体债权债务管控、农村工程项目建设等,排查集体资产资源发包、租赁、拍卖及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垄断包”“人情包”“权力包”问题;以虚假债务核销不合理开支、个人债务转嫁村集体等问题;村级建制调整、合村并居、村改居过程中资产管理和处置不规范等问题;超期发包、低价发包、违规占地用地以及在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优亲厚友、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等问题。截至目前,该市监督发现农村集体“三资”领域突出问题1400余个,党纪政务处分23人,清退资金45.78万元。
针对监督发现的问题,资阳市纪委监委向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6份,督促健全完善《资阳市村级财务管理办法》等制度机制15项,推动行业部门深化系统治理、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四川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于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