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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豪:把忠诚干净担当意识浸入灵魂深处
发布时间:2016-09-12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忠诚干净担当不是喊喊口号就行,而要付诸实实在在的行动。我们要以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为抓手,以问责利器为动力,把忠诚干净担当意识融入思想、浸入灵魂、见诸行动。


  忠诚干净担当是领导干部必备的政治品格。2014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时,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始终做到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今年6月,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问责条例》时,总书记再次指出,忠诚干净担当是党对领导干部提出的政治要求,各级党组织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担当责任,做到在党忧党,为党尽职、为民尽责。忠诚干净担当不是喊喊口号就行,而要付诸实实在在的行动。我们要以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为抓手,以问责利器为动力,把忠诚干净担当意识融入思想、浸入灵魂、见诸行动。


  忠诚是为政之魂。对党忠诚是具体的,体现在理想信念宗旨的坚定性上,体现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实践性上,体现在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自觉性上。县委书记的好榜样焦裕禄、草鞋书记杨善洲、独龙族儿女的好县长高德荣,都是对党和人民事业无限忠诚的光辉典范。现在一些领导干部忘了自己的根在哪里、本在哪里,有的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化,有的不讲规矩、无视纪律,有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中央颁布的《问责条例》,将“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党性教育特别是理想信念宗旨教育,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方面情况列入问责内容,更加突出了对党忠诚度的政治检验。学习贯彻《问责条例》,首要一条就是对党绝对忠诚,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和基本要求,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这个核心,经常、主动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与党同心同德,决不允许阳奉阴违、自行其是。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不仅要用“力”担当,更要用“心”担当。中央颁布《问责条例》,最终目的不是为了问责,而是要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应当看到,在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下,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惩腐肃贪的一系列重拳,形成了强烈震慑。但“为官不为”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的功利主义严重,只想当官不想担责;有的奉行好人主义,对问题矛盾听之任之、不管不问;有的能力不足、动力不足,不想干事、懒于作为,等等。这些问题的背后,反映的还是担当精神不足。抓好落实关键在党委,破解问题根本靠担当。我们要把《问责条例》作为强化担当精神的有力武器,通过问党的领导弱化之责、问党的建设缺失之责、问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之责、问维护党的纪律不严之责,问出干事创业的精气神、问出勇于执行的好状态、问出风清气正的好环境,促进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推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用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履行好应尽的职责。


  ——摘自云南省委书记、省长陈豪在《中国纪检监察报》上发表的署名文章《贯彻<问责条例> 增强责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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