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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纪委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8-09-21   来源:商洛市纪委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国家监察工作;维护党的章程,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风建设规定、廉洁自律规定等制度规定的落实;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履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职能。

(二)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了解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党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的情况;负责党员领导干部和行政监察对象违纪(党纪政纪)违法案件和其他重要、复杂案件的核实、调查工作,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重大和复杂案件。

(三)受理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按照管理权限受理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

(四)组织协调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政文化建设工作;负责纪检监察系统新闻报道和有关网络信息工作;表彰党风廉政建设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五)综合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负责起草反腐倡廉建设重要文件文稿;负责提出纪检监察系统制度建设规划和建议;负责纪检监察法规制度的咨询答复、解释。

(六)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有关纪检监察系统干部人事工作;负责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市委巡视联络工作。

(七)监督检查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按照管理权限受理有关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负责问题线索的初核及案件审查工作。

(八)对全市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纪委省监委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7年度部门作完成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任务,与“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学习研讨紧密结合,市纪委先后17次召开常委(扩大)会、中心组学习会、专题研讨会、专家辅导报告会,通过读原文、悟原理,写心得、谈体会,引导广大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一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不断强化监督约束。认真执行《问责条例》健全五项制度,形成完整链条,层层传导压力、夯实“两个责任”。严格实行“一案三查”和“一责双问”,实施“两个责任”追究185起192人,组织10名党政主要领导想市纪委全会述廉、接受评议,促使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把“两个责任”扎实落在实处。

(三)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干部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和“抓党建转作风促脱贫”专项整治,开展明察暗访3批次,发现问题线索167件,督办重点问题线索11件。在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成立检查组82个,采取自查、交叉检查、联动巡察和重点抽查四级联动方式,开展专项检查7轮,检查单位1439个,发现问题线索278件,追责102起124人。开展“三公经费”回头望,梳理问题线索29条,成立4个调查组对74个单位公款消费高档白酒106条问题线索全面核查,追责8起11人。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公开通报曝光72起82人,形成有力震慑。加强日常监督,对685名提拔对象进行任前廉政考试,暂缓使用9人,廉政鉴定提拔对象219名,表彰对象238个集体,54名个人,否决集体、个人各3名。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促进社会风气持续向善向好。

(四)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坚决惩治腐败问题。认真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把不收敛不收手,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重用的领导干部作为审查重点,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加强协作,对司法审计部门移送线索,归口受理来信来访进行台账式痕迹化分流去向,共立案1530件,结案1473件;党纪政纪处分1522人,其中县处级8人、乡科级139人,挽回经济损失1433.31万元。加强巡视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彻底、效果不明显的,严肃问责;对移交的问题线索,集中力量、严肃查处,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五)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问题;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突出问题;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和惠农等领域强占掠夺、贪污挪用问题。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城乡社区、部门、行业的突出问题。严肃处理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吃拿卡要、推诿扯皮,甚至欺压群众的违纪行为。定期曝光违纪问题,强化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

(六)扎实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市委主要领导担责,成立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各县区及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紧盯关键节点,合力推进,确保监察体制改革实现高点起步,如期挂牌。

(七)巡察利剑作用进一步彰显。探索健全“任期全覆盖、市县区联动、问题掀起整改、线索掀起办结、巡察回头看”五项制度,修订巡察工作办法,制定五年规划,进一步加强巡察工作领导。市县区派出巡察组142个,三轮巡察单位179个,发现问题线索984件。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7年度决算公开范围的单位共有2个,具体单位名称如下: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编制86人,其中行政78人,事业8人。实有人数 68人,其中行政61人,事业7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 2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收入总计1149.44万元,较上年减少3.16%,支出总计1149.83万元,较上年减少3.13%。主要是由于2017年度退休人员工资转移至商洛市社会保障管理局负责发放,不再列入本部门收支。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49.44万元,为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1)上年结转和结余115.29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2)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1)基本支出948.5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市纪委监察局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38.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7.4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2.21万元。

(2)项目支出196.78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

(3)年末结转和结余114.90万元,主要是本年度及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下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

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149.44万元,较上年减少3.16%,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149.83万元,较上年减少3.13%。主要是由于2017年度退休人员工资转移至商洛市养老保险处负责发放,不再列入本部门收支。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948.5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市纪委监察局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38.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7.4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2.21万元。

(2)项目支出196.78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

(3)年末结转和结余114.90万元,主要是本年度及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下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计列支953.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16.38万元,含括工资福利支出638.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7.4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职工及离休人员个人的工资、津贴、离休费和各项社会保障缴费而产生的;公用经费支出132.2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市纪委监察局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三公经费”支出33.3万元,较上年减少了9.5%,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工作。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18万元,比上年下降44.07%,下降原因是加强执法执纪车辆管理,压缩车辆运行维护费用;公务接待费11.12万元,比上年下降28.9%,下降原因是接待活动减少,压缩接待规模。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培训费支出1.59万元,用于是相关人员参加中省市纪委举办的各种培训支出。比上年下降91.69%,减少原因是严控外出培训,本年度也未安排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培训计划。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会议费支出44.17万元,主要用于召开市纪委全委会、全市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会、纪律审查工作会、作风纪律专项检查、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等各种会议费用支出。比上年下降29.37%,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控制会议规模,压缩会议开支。

六、2017年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未开展绩效管理,计划在2018年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196.78万元,比2016年增加47.14万元,增涨23.95%,增涨原因是部门职能增加,办公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底,本部门资产总计4642429.64元,其中流动资产1329554.64元;固定资产3312875元。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无单价20万元以上设备。2017年当年未购置车辆,未购置单位价值20万元以上设备。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指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印刷、邮电费、差旅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三)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四)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主要有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印刷费、邮电费、维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中共商洛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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