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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清廉商洛”文学艺术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07   来源:市纪委监委宣传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及十三届省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推动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落地落实,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弘扬崇廉尚洁、廉荣贪耻的价值理念,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清廉商洛”文学艺术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伟大实践,抓住“不想腐”这个根本,依托丰富的文化资源,深入挖掘商洛优秀传统文化、红色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的廉洁元素,动员全市广大文艺工作者和爱好者,创作一批兼具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的廉洁文化精品力作,大力开展“清廉商洛”文艺展播推介活动,夯实清正廉洁思想根基,厚植廉洁奉公文化基础,培养廉洁自律道德操守,弘扬崇廉拒腐社会风尚,涵养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推进清廉商洛建设。

二、组织机构

市纪委监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三、征集对象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文艺工作者、文艺爱好者。

四、作品要求

(一)作品形式

1.文学类:诗歌、散文、小说等文学作品。诗歌(含组诗)作品不超过100行;散文、小说不超过3000字。文学作品格式统一报送Word版本。

2.艺术类:戏剧(剧本)、音乐、漫画、美术、摄影、曲艺、快板、小戏、小品、剪纸等各门类廉政艺术作品。

(1)美术作品尺寸4尺或6尺,均为竖幅;

(2)漫画作品可为单张或系列作品,系列漫画不超过10张,需同时报送A4JPG格式文件及PSD格式源文件;

(3)摄影作品可以是单幅,也可以是组幅,照片格式为JPG,文件不小于5M;

(4)剧本要有较强的教育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做到主题鲜明、短小精悍、贴近生活、雅俗共赏,剧本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

(5)戏剧、音乐、曲艺等作品视频材料须配中文字幕并附文字脚本1份,音乐类作品须附乐谱(包括词曲)。

(二)版权要求。报送作品应为2021年8月以来创作的原创作品,主题明确、导向鲜明、制作精良,依法拥有作品独立、完整著作权,作品涉及著作权、肖像权和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报名者自行负责并承担责任。

(三)内容要求。报送作品应不涉及国家机密、内部信息,不含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令禁止的内容,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不损害国家、社会和他人利益。

五、阶段安排

(一)广泛征集阶段(6月-10月中旬)。各县(区)纪委监委会同本级文联、文旅局组织,面向本地区机关、企事业单位、高校、社会团体、媒体平台等广泛开展作品征集;市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面向本系统广泛开展作品征集。作品征集汇总后择优向活动主办方推荐。

(二)遴选评选阶段(10旬-11旬)。活动主办方组织评委会,对推荐报送作品进行集中评审,遴选出入围作品、优秀作品和优秀组织单位并向社会公布。

(三)展播推介阶段(11月中旬-12月)。活动主办方将协调有关单位,举办“清廉商洛”优秀文学艺术作品颁奖仪式(文艺晚会),并进行集中展播和宣传推介。

六、作品报送

(一)报送数量。各县(区)纪委监委负责所在县(区)作品报送工作,报送作品总数不少于20件,每一个类别不超过3件。市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所管辖部门、单位作品报送工作,报送作品总数不少于10部,每一个类别不超过2件。要以本次文学艺术作品征集为契机,广泛组织开展“廉洁文化商洛行”文艺演出活动,各县(区)纪委监委10月底前精选报送2-3个文艺节目,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也要结合工作开展报送一定数量节目,参加全市颁奖仪式,集中展示“清廉商洛”文艺创作成果。

(二)报送方式。电子版报送至指定邮箱,文件名称按“报送单位-作者-作品类别-作品名称”格式命名。纸质版一式两份于2022年10月15日前报送至市纪委监委宣传部。由各县(区)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统一征集,集中向市纪委监委报送,不接受个人报送。

(三)作品使用。作品不予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对于优秀作品,主办单位有优先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等),作者享有署名权。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七、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要将组织好本次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的具体举措,纳入党风廉政工作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根据报送作品质量、数量给予相应考核,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力,报送作品质量、数量达不到要求的县(区)和部门予以通报。在创作中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积极传播崇廉尚洁、廉荣贪耻的价值理念,并探索建立廉洁文化作品创作、运用的常态长效机制。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资源加强宣传,广泛动员党员干部和文艺工作者、文学爱好者,积极参与“清廉商洛”文学艺术创作,及时报道工作开展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展示文艺创作成果,扩大活动知晓率和参与度,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三)严格标准,提高质量。要保证推荐作品的数量和质量,在作品的主题、内容、创意等方面下功夫,严格把好作品的政治关、政策关、业务关,确保遴选出体现政治导向、具有文化品位、引发群众共鸣的精品力作。

联系人:董欣琪

电话:2332630

电子邮箱:qlsl2332630@163.com

附件:

1.“清廉商洛”文学艺术作品征集活动报名表

2.“清廉商洛”文学艺术作品征集活动报名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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